第二十七章 开赛前日[第2页/共3页]
他们渐渐长大,有了本身支撑的球队和爱好的球星。
“罗伊,你打球仿佛不穿篮球鞋?”看到球鞋店,程梓轩俄然想到了这个题目。
接着轮到王杰,他是倔强的气力派,投篮干脆,手感一流,持续脱手十几次,弹无虚发,眼看就要达到规定分数,没想到最后几球他急于求成,全数落空,得了个142分。
直到一个球星的呈现,兄妹俩的篮球之路再次合流。
那年,姚明尚在NBA打拼。
他顿时转念一想,不可,这面子得找返来,借这个机遇得把面子找返来,遂说道:“你等着,哥明天就给你赢一双球鞋返来。”
“打球不穿篮球鞋?”听到这个答复,王杰傻了,本来本身输给的是一个“赤角门外汉”。
也是自从那一刻起,他们深深爱上了德里克・罗斯,敬佩、崇拜、佩服,两人仿佛找到了篮球场上的信奉……
间隔“麦叔叔杯暑期三对三篮球赛”开赛另有一天。
那年,恰是篮球最炽热的时候。
“这是真的吗?一个暑假,不对,半个暑假罗伊你就成为妙手了?”程梓轩满脸骇怪,算起来,他都打了八年篮球,却还是半吊子程度。
在这之前,已有好多人应战过这个游戏,无一胜利,最高记载逗留在126分上。
罗伊也不晓得该如何接口,球神、乔丹、贾巴尔,现在解释这些有何意义。
本来专卖店门口架了一个投篮机,在搞品牌促销活动:只要在3分钟内投进160个球,就能在店内任选一双篮球鞋作为嘉奖。
遵循队长程梓轩的打算:
分数节节爬升,从20分到50分,从100分冲到150分。
直到有一天,一个奇异的东西闯进了程梓希兄妹的童年,他们的天下就此窜改。
简朴的法则,超快的节拍,花梢的行动,目不暇接的进球。
德里克・罗斯,横空出世的超等新星,他用本身充满爆炸力的豪情演出敏捷征服了程梓希兄妹的心。
160了!罗伊已经博得奖品,可他底子停下下来,他完整投疯了。
他是个爱看热烈的人,一下就把大师号召过来。
“大抵是我运气比较好吧。”
火锅,在夏天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哇,这如何能够,罗伊,你是天赋哎。”程梓希满脸讶异,她大大的眼睛睁的浑圆,好似一个猫头鹰。
四人都是头一次插手“麦叔叔杯”,完整没有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