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金少[第1页/共3页]
成百上千的行尸,猖獗地涌入麓谷镇!它们的回旋公路上排成拥堵的“步队”,冒死向麓谷镇挤去,像是工厂流水线上一个个等候装箱的货色一样!
“金少高见!”此中阿谁春秋稍大声音略微有点沙哑的人适时地、恰到好处地拍了个马屁,“说到目光和手腕,威少和龙少他们拍马都赶不上金少!”
“呵呵呵,没有你说的那么短长!不过,我感兴趣的倒是阿谁把戏师迪奥、哈迪和阿谁叫苏的女人!”金少伸出苗条的手指,用几近“透明”的指甲悄悄地有节拍地敲击着他面前的一块巴掌大的被雨水冲刷洁净的黄色岩石,明显他对刚才的马屁极其受用,“他们可比阿谁雷恩阿谁废料有潜力!”
那是一把奇异而充满“能量”的手枪,没被“毒刺”导弹炸死的雷恩,竟然死在一把手枪枪弹之下――雷恩的脑袋只剩下了一半,从脸部到后脑勺,被枪弹穿出一个足以让一只脚轻松穿畴昔的大洞!
它接到一道号令:打击人类的营地――麓谷镇!
路码无疑是一个“荣幸”的行尸,它在靠近麓谷镇的时候,就碰到了主动机枪防备体系!
按照气味阐发,路码闻到了阿谁仇敌的气味――他在一天前回到了麓谷镇!
路码表情很不好,因为它方才落空了23个“孩子”――在格林茅茨,阿谁叫做林瀚的人类,用一把消防斧杀死了它23个担当者。
这个说话的人,就是来自“暗黑龙骑士团”的那位“送信少年”――金。如果雷恩还在这里的话,他必然非常惊奇,因为这时候的金和之前他打仗到的金几近完整就是两小我――不是边幅有窜改,而是气质上完整分歧!
这三小我一动不动,他们身上披着的大氅风衣的色彩固然看起来像老皋比一样斑班驳驳,布料上的条纹的色彩也差别颇大,但是,奇异的是,当他们伏在空中上时,就会几近完美地融入到四周的岩石和灌木丛中。
火神炮把一具具行尸击倒,这些行尸持续爬起来,再击倒,再爬起来,直到某一颗枪弹击中大脑为止。
“吼吼――”路码脚步很大,边走边大声呼啸,声音把四周树枝上的黄叶震得簌簌落下,它用一整支枯树桩做成一支狼牙棒,树根处“剑戟”怒张的硬树根,就是狼牙棒的一根根凸起的尖刺,如果有谁不从命路码的批示,路码的狼牙棒会毫不包涵地教会它甚么是号令!“快点走,你们这些蠢货!”
“金少,我们如何办?”在一片狭小的只要十几米宽如“新月形”的狭长的谷地里,蒲伏着如壁虎普通的三小我,这三小我浑身都各自披着一件大氅风衣,掩映在荒草和乱石之间,远远地察看着荒漠中产生的统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