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苦酒[第1页/共10页]
“这个东西是甚么?如何吃?”我指着面前盘子里铺在冰块上的黑黑的一粒粒晶莹剔透、浑圆小巧的珍珠问道。Redback还没有说话,边上的公子哥儿一下就蹿了过来,吓了我一跳,看模样是等矫饰的机遇好久了。
“本来如此!”怪不得这家伙对中国体味得这么清楚,本来是谍报部分的。
客人越来越多,好像一个上层的寒暄晚会,我感觉我们穿戴戎服站在这里非常显眼。
我也还是悄悄地取了一勺送入口中,先用牙齿悄悄咬破,耳中赏识啵啵的声音,再用舌头细心咀嚼,然后才吞下去。公然,刚才的咸腥味变成了一种“鲜”的感受。法国大餐确有独特之处啊!以后,我又在Redback和公子哥儿的指导下试吃了肥鹅肝和松露等法国大餐中“重量级”的菜。看我吃得津津有味,公子哥儿一脸的高傲神采。看来那句话说得一点儿不错:如果说这个星球上有人敢在饮食文明上与巨大的中国人比拟肩,那必然是法国人。这是个天生流着贵族血液的民族,即便在二战纳粹的铁蹄之下,高傲的法国人也要忙着把他们的红酒深埋地下,不想被别人介入。
“滚蛋,哈维!如果你再骚扰客人,我就把你扔出去!”酒保一脸凶神恶煞的神采,扬了扬拳头威胁道。
在马赛的大街上逛了两个钟头后,我把车停在了一条小街边。这条街很驰名,本地人风俗称它为“佣兵街”,因为当年外籍军团建立前,这里是灾黎、无业游民和各色罪犯的堆积地,路易・菲力浦国王于1831年3月10日建立外籍军团时,竟然有80%的军源来自这里,而佣兵退伍后又都回到这里,做起买卖。渐渐地,这里成了佣兵的集散地,合法的、不法的构造都在这里出没,100多年了,这里仍然鱼龙稠浊。
甩开拉着我衣服倾销本身的妓女,我推开门走进了一家名叫“血池”的酒吧。
我晓得,他说的“黑衫”“蓝衫”是中国特种兵的一种隐称。特种兵中的精英被称为黑衫,我哥就是黑衫级。而蓝衫就是更加传奇的人物了,甚么都会用,近身一个能打我哥那种级别的七个。不过这类称呼外人是很少晓得的,没想到,这个黑帮耳目竟然也晓得,我不由对他们的谍报汇集事情非常佩服。
“我之前也是个佣兵,我很喜好疆场上那种刺激而血腥的日子……”沉默了一会儿,当我觉得他不想再和我说话了的时候,哈维俄然幽幽地说道,“我有个儿子,叫吉米,是个英勇而倔强的小调皮,从小就很崇拜我,老是围着我探听疆场上的故事。因为我一向在外兵戈,以是孩子是由老婆带的。我以为只要把每次出任务的钱寄给他们,让他们好好地糊口,我就尽到了做父亲的任务,而我确切也是如许做的。我不断地在疆场上交战,从非洲打到亚洲,从中东打到北欧,除了每幼年得不幸的假期,我都是通过手札和孩子联络豪情。如许的糊口一向持续到我45岁的时候,那一年我的存款达到了100万美圆,我感觉我已经老了,不能再兵戈了,我想结束那次任务后就退出佣兵界,回到家充足地过完下半辈子。但是就在那一夜,我们碰到了另一支佣兵武装的偷袭,两支步队打了一夜,直到天亮对方才伤亡惨痛地撤退。我在打扫疆场的时候,在一具无头尸身上发明了一只潜水表,那是我送给儿子的18岁的成年礼品。本来他也想像他的父亲一样成为一名英勇而无敌的兵士。但是他却死在了父亲的枪下……我用重机枪将我的儿子打成了肉泥……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