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对,我是老板![第1页/共4页]
“喂!列队啊!”
看了下时候,十一点二非常了。
高歌喊她了。
“这都是我买的车?”高歌问了一句。
专属电梯装潢的金碧光辉,高歌舒软的沙发一坐,没一会就到了一层,高歌屁股都没暖热。
貌似这五天花了很多钱,详细都是做了甚么事,一下子想不起来了。
高歌去洗漱,出来后,拉开衣柜,满满的满是衣服,整齐打算。
固然是树荫下,但在酷热的夏季仍然会很热,夏果双鬓细汗排泄,俏颜上两团有内而发的红润,甚是鲜艳。
“我……”触碰到高歌那种霸道的眼神,不知为何夏果想说的不字咽了归去,喃怒的瞪着高歌,“那么凶干吗!”不自发的超前走了一步。
出了电梯,一起保镳相迎,跟在高歌身边的亲卫军黄天和钱小东感受特别有面子,来到地下车库,除了高歌穿越第一天买的那辆越野轿车,另有二十几辆各不不异的跑车齐刷刷的摆放在车库,流光溢彩,炫酷非常。
管它甚么发动机甚么配置,高歌不懂,在忙着去费钱享用的糊口中没时候搞懂这些,对于他来讲贵的就是对的。
“快点。”高歌号令的口气。
高歌下车后令黄天和钱小东分开,独自朝夏果走过来,“等多久了?”
幸亏高歌吃的很纵情,一碗面吃的汤都不剩,说是吃出了故乡的味道。
宇宙心脏我地老兄啊!这些买车买房的装逼事,为毛线不让我参与,我也想装逼啊!
这不是空穴来风式的拍马屁,一小我的身份职位和品德魅力有直接挂钩,高歌五官端方,秀眉清目本就帅气,穿戴得体加上脸上飘然般的自傲,有着一股堂而皇之的崇高气势。
所谓的山间面馆,实在就是一家拉面馆,配有几道小菜,气势口味极具特性,有种处所小吃的奇特口味。
在高歌与黄天禀开后,一名面色深沉的魁巨大汉,摘下腰间的对讲机,“各小组重视,老板已经出门,暗中庇护老板安危。”
此时高歌已经在车上了,去往与夏果商定的地点,跑车当然标致,但高歌还是喜好坐越野车,对第一天买的车型近似奔驰G500的越野车情有独钟,坐在上面车顶不蹭头发,空间宽广,表情也敞亮。
黄天看过两页面相册本,在钱小东面前抖露才气,“用书上的一句话评价高哥,此子眼洞若渊,似可看天识地,乃天君也。”
跑车除了无与伦比的机能以外,更加诱人的是它的形状,设想多数风情万种,多数闪现前低后高的楔形,透漏出一股咄咄逼人的动感,可称是当代氛围动力学与设想艺术的完美结晶,永久的流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