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单身的姑娘狗不理[第3页/共3页]
倾城白衣超脱,青螺眉黛长,弃了珠花流苏,三千青丝仅用一条红色缎带束起。黛眉开娇横远岫,绿鬓淳浓染春烟,有一股巫山云雾般的灵气。
“公子修,我们又见面了。”倾城拱手作揖,客气见礼。
倾城心一沉,糟糕!本身竟然笨到信赖一个在深宫当中长大的皇子,他对本身好,必然有本身的目标。而本身,向来不过是做本身所想,说本身所愿罢了。
“她的眼睛很美,仿佛像一眼望不绝顶的深渊,但又清澈的像一潭净水,中转她的心底。她欢愉,灵动,有灵魂,她是我见过最美的女人。”南墨璃眼神放空,声音富有磁性,令民气旷神怡。
倾城坐在院子里的秋千上,望着院子里的水榭楼台,盘曲游廊,心中难过不已。
用过早膳,倾城路过琉璃殿的百花圃,园中有一水池,水池里的鱼儿成双成对,欢畅地游来游去。
狗狗啊,我们同是天涯沦落狗啊。这时候,只要你我是同一战线的了。
“她还小,我舍不得。”南墨璃一饮而尽,落寞地笑了笑。
倾城眼泪冷静的流进碗里,混着酒水,喝入口中。
倾城坐到南墨璃劈面的位子,小二利落的上了一副碗筷。
自古以来,文人雅士均以玉喻身,所谓“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不管是达官朱紫还是文人骚人,皆以佩玉为美。
“公子,恕鄙人冒昧,敢问您为何不配玉?”倾城下了决计,为了这个一向缭绕在心中的疑团。
南墨璃也未几言,替倾城斟了杯紫竹酿。
公然如果男人的话能信,母猪都会上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