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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之我叫宋清》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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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小李广花荣[第1页/共3页]

花荣回过甚来亦是笑道:“贤弟可要多练练枪棒,打熬打熬力量!”

前两年花荣还在宋家住过几日,是以还记得宋清。

宋清笑着点点头,还吃酒,明天吃了一夜的酒。

好死不死的那少年抬开端看了小喽啰一眼,把他吓了一颤抖。小喽啰不敢再看,径直的走到燕顺身前道:“大王……”

燕顺长叹一声道:“公子高义,小人铭记在心。”

花荣的箭法以力道著称,以是才被冠以小李广的诨号,李广箭法?那是相传能够射石搏虎的劲射!

幸甚,还好挺了过来。杀王英和郑天寿并非宋清临时起意。宋清读水浒的时候便看过关于王英的论述,这厮好色,吃人肉,贪财好色最强梁,放火杀人王矮虎。整一个内心变态,妄称豪杰!

话说这猎户看到宋清浑身鲜血也是吓得不轻,但是本身的宗族父母就在清风寨中,如何让其不上心?

宋盘点点头道:“恰是宋清。”说罢从包裹中拿出来手札递给了花荣。

却只觉耳边一痛,本来宋清只割去了燕顺的耳朵,并没有取其性命。

燕顺抬开端来深深的看了宋清一眼,没有说话冷静的包在了耳朵上。

却说花荣有一小妹,年方十六,昨夜炽烈难忍,出了一身的汗,正欲夙起洗个凉水澡,散一散暑气,谁猜想进入水中,就有一浑身是血的男人闯了出去。花小妹又羞又恼,顾不得走光,拿起中间的木勺便朝宋清扔了畴昔。宋清刚走出去,就挨了这么一勺,加上昨夜一夜怠倦,眼冒金星竟然晕了畴昔。仿佛晕畴昔之前看到了一些不该看的东西,心中只道:好大……

一顿饭吃的宋清舒舒畅服,正和花荣说话间,忽听得一声:“狗贼,纳命来”,宋清亡魂大冒。

昨日绑的那少年坐在桌子上,抱着一把刀,浑身都是鲜血。二头领和三头领倒在地上血泊当中不知死活。大头领也满头鲜血的站在一旁。

实在本身是手一向在颤栗,底子拿不稳刀子,发展在红旗下的少年让他去杀人还是有些难度,更何况要连杀三人!

时价隆冬,并不需求烧水,用凉水洗一洗身上,便是最利落不过的了。

宋清歇息了半晌,才朝清风寨走去。有那夙起的猎户看到宋清一身是血,仓猝围了畴昔道:“豪杰为何一身是血,所来清风寨为了何事?”

宋朝大多时候一个庄子根基上都是一个宗族,即便偶有外姓多数也有姻亲干系。遭到唐风影响,宋人对宗族也是极其看重,常常把宗族看的超越国度。这类民风到了明朝尤甚,到了明朝乃至有皇权不下乡的说法,那么乡里由谁管理呢?多数是三老之类的族中长辈办理,这更加重了宗族对于小我的影响,直至到了近代才略微消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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