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救人[第2页/共3页]
这一特别的小手腕很少有人晓得,因为李正一几近没有对人提起过,宿世混社会,这一埋没的小手腕帮忙他避开过很多次伤害。独一一个晓得的人就是八爷,还是被迫无法帮他救老相好时才透暴露来的。
大夫说:“转移到外科,你必须先去补齐住院手续并预交医疗用度,不然外科那边很难展开事情,会影响到患者的及时救济。”
“……”
该死的猎奇心,李正一恨恨地顿手,右臂一甩,想回身拜别。可这一丝气味,却紧紧地勾住了他的脚步,让他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涌起宿世混迹他乡的影象,莫名地生出一种难以言叙的亲热感。李正一晓得,如果明天不去探个究竟,只怕很长一段日子都要郁郁不乐。
人还没死,救还是不救?
至于活络的鼻子,实际上真上不得台面,算是一个比较特别的小手腕。李正一的鼻子对血腥气味特别敏感,不是过敏的敏感,而是只要氛围中有一丝血腥气味,他都能闻出来,中间滋扰不严峻的话,还能有效地追踪血腥气。
李正一晓得这是本身给本身出的困难,如果不是猎奇心太重,如果不是非要出去一探究竟,就不会晤临这类两难的挑选题。
李正一终究还是挑选救人,启事有两个:起首,他没法在明知会死人的环境下,回身拜别,既然鼓起猎奇心,如果再冷视存亡,他过不去心中的坎。其次,也是关头的一点,他没法肯定此人灭亡后,会不会被差人顺藤摸瓜查到他。这类事情一旦过后查到,他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李正一俄然明白,前面胡衕留下血腥味的伤者并没有赶往病院,而是躲藏在面前这一栋老宅中,用躲藏二字能够并不精确,或许这里就是伤者的家。不过周边近似的老宅因为当局不答应在旧址上翻盖新房,以是早已无人居住,如果真是老宅仆人受伤,没来由回到老宅不去病院。
路过胡衕的人受伤应当不轻且时候不久,不然氛围中的血腥气味早就被澎湃的大气中和,李正一鼻子再短长都没法闻到。
只见一个头发蓬乱,戴着一副黑框远视眼镜的青年男人倒在内堂古旧的桌子旁,他看上去不高,身材比较肥大,斜着身子倚在桌脚,上身一件玄色外套被砍出好几个口儿,衣服被血迹感化,鲜血已经凝固。穿的裤子早已看不出色彩,鞋子只穿一只左脚,右脚包着厚厚一层纱布,纱布里模糊有一股腐朽味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