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1页/共4页]
剑离念刚要接口,小金元俄然面露浅笑。
“唉,陶哥,这就是我们的命吧,我们走吧。”张曦万念俱灰道。
“本来是你!”剑离念蓦地想起诸葛刑云给他讲的故事,不晓得诸葛刑云晓得本身朝思暮想的女子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该作何感触了,想起他唱的歌最后一句是“梦中知梦不肯醒,青丝一夜俱成白”,再看这个女魔头头发是白的多黑的少,竟然是一语成谶。“本来你就是诸葛大哥顾虑的阿谁女子,你在一向找他?”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你们这对狗男女。”剑离念嘴角流出一丝血来。
“如何会疼呢。唉,我已经好久都不晓得甚么是疼了。”陶栋调子悲惨,站起家来。他身材矮胖,一截笤帚的木杆插在他肋边的肉里,又好笑又诡异。
“呸!”张曦眉毛一立,啐了一口,“你这小子胡说甚么!当年那小贼劫道,我要不是有事在身,早就杀了他。就冲当他是第一个色眯眯瞅着我的人,我就必然要把他找出来杀了。”
“这个混账老杂毛!”陶栋气的直顿脚。
“曦儿,你我定然长命百岁,怎可拿他们这类卑贱之人自比呢?”陶栋拍着张曦的背安抚道。
这个“糕”字还没说出口,小金元就咽气了。
不待说完,陶栋一掌按在小金元肩膀上,小金元感受男人的手上传来一股酷寒的气味,仿佛被扔入冷窖中,连发梢都冻僵了。随即,陶栋把正在栽倒的小金元扔向了剑离念。
“曦儿,别悲观。我不信这天底下只要这个老杂毛能救我们!”陶栋安抚道。
小金元摇了点头:“我不成了。我是个烟花女子配不上你,盼你能跟你的心上人早些见面。”
“噢,好。”剑离念坐在地大将小金元抱紧。
“陶哥,你如何样?我给你止血,你疼不疼?”张曦从怀中取出一个瓷瓶,倒出一粒蓝色药丸给陶栋服下。
“真是自甘出错。”张曦鄙夷道。
“你受了伤,不要说太多话,等你伤好了,我带你分开这儿。”剑离念流下泪来。
“大桂,我好冷。”小金元打着颤抖,声音很低。
“哈哈,想不到你小子另有个姘头。龟奴和**还真是班配,婊子配狗,天长地久!”陶栋笑道。
“大桂,我床底下的皮箱里有双新绣鞋,内里藏着一把钥匙能翻开我房间墙内暗格里的箱子,内里都是我的积储,你拿着给你本身赎身吧。”小金元说的每个字都如同用了满身的力量来挤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