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当傻子挺好[第1页/共3页]
“哎,我们手里只要衣服,没有其他证据证明那小子被老虎吃了,要么找到尸身,要么找到玉佩,管家说了,只要没了玉佩,就没人晓得那小子的身份,以是我们还要再次去一趟山里。”
苏秋雨不晓得,她的自言自语,固然没有引发共鸣,但是或人放在被窝的手,还是紧了又紧。
“这段日子我们做绢花买了也有80多两银子了,小清,我够钱给你看病了,我给你打扮一下,明天我们就去县城,你到时候可要跟在我的身边听话啊。”
这通人道的模样更加惹的苏秋雨大笑不已。
……
“你现在傻了,我也不能叫你喂喂吧,我给你取个名字好不好?”
别说这神水对他的伤口还真的管用,这才两天伤口都结痂了,只是人还是痴痴的,给东西就吃,给水就喝,只是不叫娘了,但是也不说话。
下次果断不在镇上上厕所了,这太伤害了。
当傻子,实在也没甚么不好,不是吗?
苏秋雨看着闷头喝粥,还是不说话的人,忍不住说道:
不过王子恒的娘在生下他后就死了,王子恒当初也极其孱羸,以是从小就被送到了道观,当然,这些都是她宿世获得的小道动静。
已经清算好的苏秋雨自顾自的说的,中间的卢玄清看了一眼镜子里的本身,最后嫌弃的闭上了眼睛,当何为么也没看到的模样,持续呆呆傻傻的跟着苏秋雨走出了小屋。
当初苏秋雨偷了苏家银钱单独去都城的时候就因为本身那张脸差点吃了大亏,固然不是很标致,但是在他们小河村也是一等一的面貌,即便没如何保养,但是也是清秀才子一个。
苏秋雨极其对劲本身的服从,胜利的将卢玄清给打扮成了一个女孩子,衣服是她之前买的布特地做的,土黄色的上衣,配上深绿色的裙子,他们如许的庄户人家,女人也是要下地干活的,穿裤子没甚么大不了,以是怕卢玄清不风俗又给他穿了一条底裤。
并且苏秋雨没那么大的本事既能庇护住他的命还要庇护住他的身份,就是在他们这山村,这王子恒也必须以女人的身份存在。
苏秋雨着仓猝慌的带着大黄就上山了,而王子恒睁大的双眼没有半点神采,类似真的甚么都不晓得普通,傻呆呆的,半声不吭。
也就是因为那些动静让苏秋雨更加不喜好王子恒,感觉他不但是个庶子还是个命硬的,身材差的,没啥用的男人。
那跟类似拴着某种植物的绳索,在凌晨阳光的晖映下,不晓得为何,却让卢玄清的那颗早就结冰的心,竟然有了丝丝的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