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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七界行》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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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死得其所[第2页/共3页]

“我休普斯,是拳王。不战是不战,既然战了,我就不会认输,不会逃窜。我宁肯战死,也不会轻易偷生。”

“名字不首要,只是个代号罢了。”青年男人淡淡的说了一句,甩了甩头。编者我还想说,天朝的孩子都被武侠剧糟蹋了。

“出来吧,我已经发明你了,没需求躲躲藏藏。”任千寻沉声接着说,一副了然如胸的模样。数秒后,不知是真的没人,还是藏身的工夫极其了得,但还是没人任何人回声。

任千寻,谛视着休普斯看了很久,叹了口气。“好吧,可惜了,我成全你。”

“万物有情。”这一招打出看似悄悄飘飘飘,软软弱弱,毫无战役力。实在不然,一个剑客用剑杀人轻易,就仿佛像屠夫杀猪,猎手灭狼,浅显人用饭喝水一样简朴。但是用一把杀人的剑,来引发万物共鸣,这就不但仅是技了。前文说过,三重境地,技,艺,道。万物共鸣已经无穷靠近于道了。

“任千寻,你是如何发明我的?”一个青年男人在柳树边走了出来,法度极其丑恶,但是七扭八拐之下却走出了两丈不足,间隔职千寻只要一丈之地了。

...

泥人另有三分火气,更何况堂堂的拳王休普斯。并且国籍的事,触痛了休普斯的把柄。“任千寻,你觉得我真的怕你吗?你要战,便战!”

任千寻,一声狂笑,也是一拳。看模样,也是要以拳对拳,硬碰硬。没有花梢的招式,这是最原始的对抗。任千寻的拳头只要大力怪休普斯的一半大小的。但是却有千钧之势,力量有过之无不及。

“好好好。我叫休普斯。”休普斯摆了摆手,无法地说。“现在我能够走了吧。”

“六丈金身之铜身。”任千寻开了铜身,满身乌黑,明然是铜身的极限。休普斯看了看,固然没有看出甚么门道。但是瞎子也能看出,这是一种极其不凡的炼体秘法。开弓没有转头箭。休普斯心道,拼了。说了跑向任千寻,就是一拳。

“好短长的剑法。”青年男人失声道。

任千寻,嘴角一翘,不屑写在了脸上。在他看来。他斩杀过与休普斯齐名的拳王血修罗范离。既然齐名就是一个层次的,气力相差不远。他任千寻既然能杀血修罗,就能杀他休普斯。

“站住。”青年男人还是往前走。“给我站住。”青年男人还是持续走。“闻声没有,站住啊”青年男人充耳不闻,不管不顾还是自顾自的进步。

任千寻,走畴昔,伸出了手,要给我休普斯合上双眼。身后瞑目,是中原的传统。休普斯是个可敬的敌手。休普斯死得其所。甚么是豪杰?我不以成败论豪杰,在我看来,休普斯就是一小我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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