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3页/共7页]
在阿富汗,雅尔达是回历中嘉帝月的第一夜,也是夏季的第一夜,一年当中最长的夜晚。遵循民风,哈桑和我会熬到深夜,我们把脚藏在火炉桌上面,阿里将苹果皮丢进炉子,给我们讲苏丹和小偷的陈腐传说,度过漫冗长夜。恰是从阿里口中,我得知了雅尔达的故事,晓得了飞蛾扑火是因为着魔,还晓得狼群登山是要寻觅太阳。阿里发誓说,如果在雅尔达那夜吃到西瓜,翌年夏天就不会口渴。
遵循阿富汗人的标准,我的题目很冒昧。问出这句话,意味着我无所讳饰,对她的兴趣再也无庸置疑。但我是个男人,我所冒的风险,顶多是庄严受伤罢了,受伤了会病愈,但是名誉毁了不再有明净。她会接管我的应战吗?
“敬爱的阿米尔,抱负弘远的说故事的人,很欢畅见到你。”他说,挂着淡淡的浅笑。
我向来没能看破将军的双眸,但我从他老婆眼里晓得的可就多了:如果我在这件事情上――不管这件事情是甚么――会碰到敌手,那绝对不是她。
“我会的,感谢你,敬爱的阿姨。”我说,我用眼角的余光看到索拉雅正望着别处。
“我想当教员。”她说。
爸爸点了根烟,持续扇着风。
“不消了,感谢。”我说,“我得归去了,爸爸在等我。”
“你好,敬爱的阿姨。”我说,有些难堪,我常常身处阿富汗人之间,他们认得我是甚么人,我却不晓得对方姓甚名谁。
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头戴猎帽,出价3块钱,想买一组5块钱的烛架,索拉雅卖给他。她把钱丢进脚下阿谁小小的糖果罐,羞怯地望着我。“我想给您讲个故事,”她说,“但是我有点难为情。”
开初我朝发卖处走去,然后在卖衬衫的摊位左转。在那儿,你只消花5块钱,便能够在红色的尼龙衬衫上印上耶稣、猫王或者吉姆・莫里森的头像,或者三个一起印。马里亚奇【Mariachi,墨西哥传统音乐乐团,首要利用乐器有小号、曼陀铃、吉他、竖琴以及小提琴等,所演唱歌曲气势凡是较为热烈】的音乐在头顶反响,我闻到腌黄瓜和烤肉的味道。
“好书老是跟哀痛的故事有关。”她说。
我瞥见塔赫里灰色的货车,和我们的车隔着两排,紧挨着一个卖芒果串的小摊。她单身一人,在看书,明天穿戴长及脚踝的红色夏装,凉鞋暴露脚指,头发朝后扎,梳成郁金香形状的发髻。我筹算跟之前一样只是走过,我觉得能够做到,但是俄然之间,我发明本身站在塔赫里的红色桌布边上,超出烫发用的铁发夹和旧领带,盯着索拉雅。她昂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