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柳家大院(1)[第2页/共4页]
我晓得,小媳妇的娘家使了一百块的彩礼。他们爷儿俩大抵再有一年也还不清这笔亏空,以是老拿小媳妇出气。但是要专为这一百块钱闹气,也倒罢了,固然小媳妇已经够冤枉的。他不是专为这点钱。他是学“文明”人呢,他要做足了当公公的气度。他的老伴不是死了吗?他想把婆婆给儿媳妇的折磨也由他承办。他变着方儿挑她的弊端。她呢,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可晓得甚么?跟她耍场面?我晓得他那些场面是打哪儿学来的:在茶社里听那些“文明”人说的。他就是这么小我――和“文明”人如果过两句话,替别人吹几句,脸上立即能红堂堂的。在洋人家里剪草皮的时候,洋人如果跟他过一句半句的话,他能把尾巴摆动三天三夜。他确是有尾巴。但是他摆一辈子的尾巴了,还是他妈的住破大院啃窝窝头。我真不明白!
王家是住两间房。老王和我算是柳家大院里最“文明”的人了。“文明”是三孙子,话先说在头里。我是算命的先生,面前的字儿颇念一气。每天我看俩大子的晚报。“文明”人,就凭看篇晚报,别装孙子啦!老王是给一家洋人当花匠,总算混着洋事。实在他会莳花不会,他本身晓得;如果不会的话,大抵他也不肯说。给洋人院里剪草皮的或许叫作花匠;不管怎说吧,老王有点好吹。有甚么意义?剪草皮又如何低得呢?老王想不开这一层。要不如何贫民没转机呢?穷不是,还好吹两句!大院里如许的人多了,老跟“文明”人学,仿佛“文明”人的吹胡子瞪眼睛是该当应分。归正他挣钱未几,花匠也罢,草匠也罢。
老王上工去的时候,把磨折儿媳妇的体例交给女儿替他办。阿谁贼丫头!我一点也没有看不起贫民家的女人的意义;她们给人家做丫环去呀,做二房去呀,当窑姐去呀,是常有的事(不是应当的事),那能怨她们吗?不能!但是我讨厌王家这个二妞,她和她爸爸一样地讨人嫌,能钻天觅缝地给她嫂子小鞋穿,能大睁白眼地乱造谎言给嫂子使坏。我晓得她为甚么这么坏,她是由阿谁洋人供应着在一个黉舍读书,她一万多个看不上她的嫂子。她也穿一双整鞋,头发上也戴着一把梳子,瞧她阿谁美!我就这么揣摩这回事:天下上不该当有穷有富。但是贫民如果够着有钱的,往高处爬,比甚么也坏。老王和二妞就是好例子。她嫂子如果做一双青布新鞋,她变着法儿给踩上泥,然后叫她爸爸骂儿媳妇。我没工夫细说这些事儿,归正这个小媳妇没有一天得着好气,有的时候还吃不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