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回 秦王领兵斗司马[第1页/共3页]
但是,在这个冷兵器期间里,想要着使出这一手绝活儿,那马队无疑是必不成少的。
“大帅传令便是了,打他娘的。。”
暗自摇了点头,看来还得靠本身啊。李显轻叹了口气,遂面庞一整肃声道:“诸位将军战意昂然,此乃我大秦之幸事也。杨闲,刘栋,刘塞三位将军听令,下去整军,命雄师衣不解甲,马不卸鞍,便可埋锅造饭,除依例巡夜之将士以外,别的人等入帐休整,明日一更造饭,半夜出征,不得有误。”
“有擅自出营者,斩。”
三将相互看了看,好一会儿,方才觉悟过来道:“诚如大帅所言,职位上大抵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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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收到火线标兵回报,我金州十一郡之地,现在唯剩下富县一郡之地,而那晋国已是兵出六万,三面合围于富县,不知诸位将军有何故教我?”这是李显的处女战,李显天然是想着能尽善尽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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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说来,这大秦军制上倒也并不是过分于稠浊,只是在项目上有些多余罢了,连个小小的百夫长,也要给弄个杂号将军的名份挂上,真恰是让人想要记着都难。
“诺。”
“。。。。。”
大秦国拢共有马队四万八千众,当初分兵之时,李丰处带走了五千,梁镇处亦带走了五千余。轮着李显本技艺上,倒还剩下三万八千余马队,使这一手游击战,倒也算是措措不足了。
此时的李显,领着三万铁骑,先一步赶到了这金州鸿沟之处,安下帅帐来。此地离那富县之地亦不过十数里的路程,如果快马,怕是一二个时候就能赶到地头了。
“诺。”
挥了挥手,打走了这一票子肌肉猛男后,李显趴在那还飘着点点墨香的新制粗陋舆图上,渐渐的研讨起来。
我泱泱中原天朝高低五千年,无数豪杰豪杰,每百年必有一代巨人而独领风骚,然这高低五千年间,唯毛太祖把个游击战使得入迷入化,如羚羊挂角,让人无迹可寻。
暗自抹了把盗汗后,李显方才轻声问道:“也就是说,你们三位平寇将军的职位就是相称于个统领万人的万夫长职位的了?而你们下一级的校尉是不是就等因而一个千夫长?再下一级的卑将号角就是百夫长喽?”
在兵马处于弱势的环境下,想要克服对方,李显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游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