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回乡(四)[第2页/共3页]
余圣无法的看了看高挂的日头,“大中午的就要别人洞房,你只会体贴这些事吗?”
翠花猜疑的看着冥灵,眼神赤裸裸的在问:你这也叫体贴的?
“本来是妹夫啊,传闻你们在多数会混的不错,今后我们两伉俪,还要靠你们多帮帮手了,来,喝酒,不喝就不给面子。”
冥灵没进门,只是将手里的一篮子青菜递给张大妈,“余圣能种出这么结实的青菜,多亏了大伯的帮手,这都是明天方才收的,给大妈送些来。”
噼里啪啦,鞭炮响起,因为女方不是本地人,接亲甚么的都省略了。
紫灵故乡真的很小,还是那十几张八仙桌,还是那些菜,还是那些人,吃吃喝喝,热热烈闹。和三周前只要两点分歧,第一,从韩家老宅搬进了张家大院,第二,办的不是丧事而是丧事。
“以是呢,婚礼在甚么时候?”余圣夹了一筷子青菜,从菜内里挑出了几条肥硕的青虫,起码申明,明天的菜是她亲身炒的,因为她炒菜前不会洗菜。
一阵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翠花这才回过神,手像被烫到了一样闪电收回,竟然是脑袋里一片空缺,甚么都想不了,乃至连呼吸都不会了。
“韩大姐教我读书,我都没甚么能回报的,就是顿顿饭我烧,又能如何样。”
“韩大姐,明天的午餐我来烧,行吗?”
“客气啥呀。”大妈接过篮子,笑容满面,俄然想到了甚么,神采变了变,“对了,我还想去找你呢,你还记得我家阿谁臭小子吗?”
真是一本端庄的瞎扯,冥灵成心偶然的看了看灶台,又放低了声音,仿佛是在自语:“我感觉我应当好好学习如何做菜,俗话说,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先要抓住他的胃,余圣这么好的男人,如果被人抢了,那可如何办?”
这是冥灵第一次看余圣喝酒,也不晓得他酒量好不好,别等下醉了,还要本身来清算,冥灵可没这表情。“少喝点。”
韩老之前提起过,貌似是小时候老欺负韩紫灵来着,“记得。”
“紫灵,你是厨神转世吗?明天赋会生火,明天就能做出这么庞大的菜了?”余圣接过田翠花递过来的毛巾擦了擦汗,又揉了揉眼睛,看着冥灵从食盒里拿出猪肉炖粉条,麻辣土豆丝,清炒豇豆,完整不敢信赖。
“是啊,她是我此生的挚爱。”余圣还趁机加把火。
“说好的送入洞房呢?”冥灵凑到余圣耳边吹风,活了万把年,做了两回新娘,总算是让她看上了一回,别人如何做新娘的,她可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