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九章 收的小弟跑了[第2页/共3页]
现在女人脾气大变,娇娇弱弱的,恐怕连拳脚工夫都健忘了。去宝梁国的事就此作罢,他可没阿谁本领拖着一群小萝卜头,翻山越岭力战群兽。
现在她终究发明,另有一名站了好久,一言不发看着她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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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子一把将长富抱起来,“薛小哥儿,等下找我那小师叔讨点药,将你这腿给治治。”
“老丁,你这话真希奇,他投奔我是为了学本领。我收留他是因为他有眼色,人很实在,能够帮手照看长富,免得我没时候修炼。不是甚么收来的小弟,更加不是忠犬。”
但是,眼下的环境倒是不答应。
以是,要抱大腿,就只能抱凌云子了!
只能说六号太没女主魅力,毛丘等人转个头就跑了,薛绍奚仿佛也有些扭捏不定。
等卫家这一大师子略微安宁了,他才气放心分开。
本来还想着跟着卫女人一起去宝梁国,眼下是没戏了。
......
卫女人看着很衰弱,一向说头疼,莫非是被刺激到了。
这只能申明,他从不盗窃,饿死也不掳掠妇孺。
如果卫女人没有失忆,薛绍奚约莫会探一探凌云子的口风,看看是否能跟着去当羽士。即便不能成为他的门徒,也一定不能学好本领。
这下真是碰到朱紫了。
被她嫌弃成如许,也没谁了吧!
炮灰一名,最多是个男N号,七号略带鄙夷的悄悄说道。
知浅笑了笑,摆了摆手,表示不值一提。
比起薛绍奚心中已经有了个切当的筹算,段宜兴等人,才是真正悲伤欲绝。
薛绍奚此人,有眼色又机警,就算是身怀难言之隐找不到活干,也不至于混得那么惨,饿得瘦巴巴的流落街头。实在只要他肯偷偷抢抢,与地痞地痞混迹到一起,绝对吃香的喝辣的。
七号终究比及围观的人走了个七七八八,悄悄松了一口气。刚才被熏得七晕八素的,差点没背过气。
见薛绍奚牵着长富非常吃力,顿时发明他腿上有伤。
卫小歌似笑非笑地看了看丁土。
这个倒是能治。
丁土很不美妙地抓了抓头皮,仿佛也晓得该如何解释,因为他也是一知半解。
凌云子心想,治不了卫女人,莫非连这点腿伤都搞不定,他还用出来混吗?
但是,其他的事倒是不容推委。
七号眼里的,三十多岁的一脸胡渣的卤莽男――凌云子,现在眉头紧皱,心中不解之极。
这个没存在感的人,当然是糜尘凡。他肋骨上还绑着夹板,衣服套不上,裹着半条被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