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栖身之地[第2页/共4页]
固然风衣下坚固的防弹甲胄硌得洛羽非常难受,但是他却还是不敢把它脱下来,就那么和衣蜷在用烧毁钢管和帆布制成的小床上,又在枕头下压了一把“短矛”,这才缓缓闭上了眼睛。
听到二十一这个数字,洛羽松了口气,固然这个发卖军器的小萝莉令洛羽感到非常诡异,但是起码不是一个和老头一样的奸商,二十一金币这个代价,和洛羽的心机估计价位差异不是很大。
小萝莉说了一大堆,甚么负气甚么魔能,洛羽是压根就没听懂,不过对方厥后拿出来的那枚晶体枪弹他倒是见过。
“对,快点,要甚么?别迟误我时候。”小萝莉声气很嫩,但是说出来的话却显得非常老成。
店铺内里很乱,各种枪管、零件、弹壳散落了一地,一个看上去约莫才十岁出头,满脸油污的小女孩,正在柜台前面当真地打磨一个零件。
“多少钱?”
洛羽拿过了两把枪,“西部猎人”大要的磨损陈迹很较着,木制的枪柄末端另有着一个对穿的弹孔,弹孔的四周闪现出一圈焦黑之色。
“我就是。你要买甚么?”谁晓得小女孩竟然放下了手里的事情,抬起了头来,用尚还稚嫩的声音说道。
洛羽心想,如何这天下尽是怪人,本来觉得阿谁修车老头就够古怪了,现在和这个发卖军器的小萝莉一比,的确就是大巫见小巫了。
这些从联邦矿业公司那边搞来的兵器,他一把都不想留,免得惹人耳目。
而那把“短矛”,则是特别像地球上一把大名鼎鼎的手枪――戈壁之鹰,一样结实的形状,一样银色的哑光喷漆,让洛羽一下子就喜好上了这把手枪。
北区的帮派们天然不会打这里的主张,是以,上面大厅里固然看上去乱七八糟的,但是人们却都默契地遵循着这里的端方――曾经在这间“大旅店”里肇事的人,第二天多数都成了一具丢在阴暗下水道里的尸身。
洛羽这才明白,像这类兵工厂里制式出产的枪械都不贵,刚才本身那袋兵器能卖出那么多钱,大部分都是靠的那把如同艺术品普通手工制作的鎏金手枪。
洛羽固然杀掉了一个黑龙帮的人,但是黑龙帮不但不会去找洛羽的费事,反而还会对他敬而远之……欺软怕硬,这是北区大部分帮派的行事原则。
能够在北区具有这么一栋修建的“铜锣大旅店”,代价天然不便宜,一间不过五六平米的斗室间,一个早晨就要两枚联邦银币,要晓得,在这个混乱的北区,很多时候,一条性命都不必然值两个银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