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制服金三爷[第1页/共3页]
金三爷颤抖着将胖手伸了出来,光光的,戒指已经被阿发卷走。
“住的花圃洋房,又是保镳,又是仆人的,破钞挺多啊!”
马车悄悄地停着,车夫被绑着扔进了车厢。不远处,金三爷正点头哈腰地被阿发阴阳怪气地嘲弄着,枪口一下一下点在他的脑袋上,胖脸上流着汗,不时用袖子擦一下。
简朴而直接,或者说是卤莽,既然以吓为主,那便弄得动静大点,弄得更血腥一些,才有威胁和压服力。
阿发嘲笑抬手,呯,呯,不紧不慢的两枪,保镳倒了下去,星星点点的污血迸溅,金三爷的脸上变成了“麻子”。
……………
而在阿发眼里,金三爷长得象猪,也确切是一头金猪。别看金三爷权势很大,但隐在暗处的象阿发这类级别的人物,毫不是他能够对于的。因为金三爷已经不是街头冒死的小地痞,他有财产,有家人,这是他的缺点。在阿发看来,越有身家的人,越是没了锐气,越是怕死。
金三爷吓得退后一步,胖脸上的肉直跳,连连摆手,“豪杰,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金三爷疼痛难忍,却也被激出了地痞的狠性,用力猛地昂首,耳根被扯破,血立即淌了出来。
“把手伸出来,快,伸出来。”阿发的口气变得峻厉,眼中也射出了凶光。
金三爷身材颤抖着,嘴唇翕张,暴露了惊骇的神情,这是真的惊骇了。
马车由远而近,奔驰过来,在拐弯处放慢了速率,路旁便是几棵大树。而这周边,方才有构成独立式花圃室第区的迹象,却还保持着很多低密度郊区的风采,行人比较少。
“啊——”一根手指被砸碎,金三爷痛不欲生,身材扭曲着,想用力挣开。阿发毫不包涵,又是一枪把砸下,金三爷身子一挺,昏了畴昔。
阿发打发了性,暴戾阴狠的心机又透暴露来,一脚踩住金三爷的肥手,倒握动手枪,狠狠砸了下去。
“好都雅,用力闻,上面满是血,全他妈*的是血。”阿发的声音在吼怒,手拧住了金三爷的耳朵,用力向下拉。
阿发一步一步走畴昔,眼睛里射出森寒的光,死死盯着金三爷,让他浑身发冷,腿不由得颤栗,吃力地咽着唾沫。
呯,一声闷响中,保镳扑通倒了下去,没有惨叫和哀嚎,近在天涯的间隔,一枪爆头。
“咱渐渐来。”阿发的眼中射出残暴刻毒的光,奸笑着,“另有八根手指呢,完了是脚指,最后是你身上的每块骨头。你不是不怕吗,爷渐渐服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