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制服金三爷[第1页/共3页]
简朴而直接,或者说是卤莽,既然以吓为主,那便弄得动静大点,弄得更血腥一些,才有威胁和压服力。
阿发深知一个特工,或者杀手,最大的仇敌是本身的豪情。亲情、爱情,一旦有了,那便是缺点,常常成为致命的启事。趁着本身现在孑然一身,没有甚么牵挂,不猛干几票,就太可惜了。以是,他的行动打算是连贯的,一气呵成的。
一枪把砸在金三爷脸上,污血四溅,没等他痛叫出声,裆上又挨了一脚,立即弓曲身子变成了虾米,面前阵阵发黑。拳脚呼呼地砸了过来,左一下右一下,打得很奇妙,不致命却痛入心底。
“金三爷好难请啊!”阿发收回了嘲笑。
“圆脸肿眼泡的那是你小儿子吧,读的洋书院?嗯,来回路上可得谨慎。”
车夫吓傻了,呆若木鸡地坐在车上,眼睛一眨也不眨。
“咱渐渐来。”阿发的眼中射出残暴刻毒的光,奸笑着,“另有八根手指呢,完了是脚指,最后是你身上的每块骨头。你不是不怕吗,爷渐渐服侍你。”
……………
金三爷颤抖着将胖手伸了出来,光光的,戒指已经被阿发卷走。
“豪杰,爷,饶命,饶命啊!”当阿发又踩住金三爷的手,抡起枪把的时候,金三爷收回了要求。
“把手伸出来,快,伸出来。”阿发的口气变得峻厉,眼中也射出了凶光。
马车由远而近,奔驰过来,在拐弯处放慢了速率,路旁便是几棵大树。而这周边,方才有构成独立式花圃室第区的迹象,却还保持着很多低密度郊区的风采,行人比较少。
马车悄悄地停着,车夫被绑着扔进了车厢。不远处,金三爷正点头哈腰地被阿发阴阳怪气地嘲弄着,枪口一下一下点在他的脑袋上,胖脸上流着汗,不时用袖子擦一下。
“孙子、孙女挺敬爱呀,常常出去玩儿?值不值颗枪弹呢?”
“住的花圃洋房,又是保镳,又是仆人的,破钞挺多啊!”
洋枪,在当时候是非常罕见的。别说平常老百姓,就是租界里的浅显巡捕,也是不配发的。即便到了一九零五年,京津的悍贼康小八仍然能够仰仗一把左轮纵横难挡,令人谈之色变,成为清朝最后一个被凌迟正法的罪犯。
潮州会馆位于三马路,地处偏僻,房屋幽深,人迹罕至。会馆前面是一排排阴风凄凄的“殡房”,内里的棺材摆列成行,有的装进了尸身——客死他乡等待家眷扶柩回籍的潮州人;有的是空棺,是一些做善事的潮州人买来存放在那边,以备同亲济急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