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何等的败家啊!大小姐[第3页/共3页]
“莉薇尔蜜斯,我们已经遵循您给的设想图筹办好了,只要买卖完成,我们顿时能够完工。”老头说。
他们是海尔城的佣兵,起来不是为了干活,而是去看热烈。
众所周知,地龙这物种刻苦刻苦,相称勤恳,不但仅能够拉车,托运货色,帮忙耕地或直接作为坐骑也是很合用的,一只品相最差的地龙也要两金币一只,地龙幼崽更是高贵,最贵的能卖到100金。
酒馆这类处所非常其妙,它分歧于酒楼,酒楼那是有风格,有氛围,上层次的处所,在那边摆上一桌能吃饱的饭菜,代价相称高贵,浅显人享用不起。
跳楼!绝对是跳楼价!世民气中想道。
就那恐怕还是为了信奉。
至于为甚么佣兵们这么感兴趣,启事无他,只是本来海尔城并没有上了范围的酒馆。
这些闻到腥味的家伙,也该行动了吧。
那么既然原老板已经走了,本身也到了,必必要干的一件事也是时候做了――把这个植物园一样的处所改革成一间酒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