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生命本来没有名字[第1页/共11页]
是以,我的结论只能是:这是一本好书。
[1]此处《再谈》原文为《再论》,考虑到上篇文章名为《再谈人生》,此处做了点窜。
是为序。
2001年2月21日
1996年11月9日
在这里,关头是“应当”二字。甚么叫“应当”呢?这有点像仁义的“义”字。韩愈给“义”字下的定义是“行而宜之之谓义”。“义”就是“宜”,而“宜”就是“合适”,也就是“应当”,但题目仍然没有处理。要想从哲学上,从伦理学上,说清楚这个题目,恐怕要写上一篇长篇论文,乃至一部大书。我没有这个才气,也以为底子无此需求。我感觉,只要诉诸普通人都能够有的知己良能,就能辩白清是非善恶了,就能晓得甚么事应当做,甚么事不该该做了。
1996年11月13日
话说到这里,我想把上面说的意义简短扼要地归纳一下:如果人生真成心义与代价的话,其意义与代价就在于对人类生长的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的任务感。
但是他却高赋《正气歌》,安闲就义,留下英名万古传,至今还在鼓励着我们的爱国热忱。
1994年11月8日
但是,满足或者不满足也要分场合的。在旧社会,贫民吃草根树皮,阔人吃燕窝鱼翅。在如许的场合下,你劝贫民满足,能劝得动吗?正相反,该当鼓励他们不能满足,要起来斗争。如许的不满足是合法的,是有严峻意义的,它能蔓延社会公理,能推动听类社会进步。
中国有一句老话:“满足常乐。”为大师所禀承。甚么叫“满足”呢?还是先查一下字典吧。《当代汉语词典》说:“满足:满足于已经获得的(指糊口、欲望等)。”如果每小我都能满足于已经获得的东西,则社会必能安宁,天下必能承平,这个事理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社会上总会有一些人不循分守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如许的人常常要栽大跟头的。对他们来讲,“满足常乐”这句话就成了灵丹灵药。
曾见冰心白叟为别人题座右铭:“满足知不敷,有为有不为。”言简意赅,寻味无穷。特写漫笔两篇,略加解释。先讲满足知不敷。
“为”,就是“做”。应当做的事,必须去做,这就是“有为”。不该该做的事必不能做,这就是“有不为”。
1995年8月15日于北大燕园
记得鲁迅先生说过:“人的赋性是,一要保存,二要温饱,三要生长。”(记错了,由我卖力)这同中国当代一句驰名的话,精力美满是分歧的:“食色,性也。”食是为体味决保存和温饱的题目,色是为体味决生长题目,也就是所谓传宗接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