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2页/共4页]
“很称身。”凌笙微浅笑道。
凌朝歌倒没想本身顺手一抓便抓到一个松树的魂,不由得想——松树好,松树诚恳!
凌如墨:“……”(╯‵□′)╯︵┻━┻!
“……”
凌笙道,“父皇已将此事交予大理寺调查,为护四弟安然,也派了多位锦衣卫随行。”
凌朝歌“嗯”了一声,耳边俄然传来一声偷笑,她一扭头,便瞥见榻是的狐狸在轻微地颤栗。
凌朝歌这才想起这事儿,便道,“太后寿宴那日听闻遭袭的不止我等一起,我想此事或许与凌瑾所查之案相干,许是贼寇欲以此事打乱朝廷视野。”
凌朝歌又问,“可驰名字?”
回到静王府,凌朝歌将狐狸放在堂前的榻上,她身后那道狰狞的伤口已经完整好了,看不出一丝陈迹,倒是破坏的衣衫显得她非常狼狈。
半晌过后,凌朝歌穿戴那一身红衣出来。
不过她可不想要这类与本身树敌的仆人!
他们不过订交几月,现在她就穿起了他预备给他将来老婆的嫁衣……感受略难堪。
月华将凌朝歌送下绝云山,现在的绝云山比他们初来时颓靡了很多,统统植株都显得怏怏的,花谢果落。
“同巨神木相融,你可就是整座绝云山的神。”
“哼!”大狐狸呲了呲牙,冷哼一声不再说话,大摇大摆地跑到凌笙身上躺着开端撒泼,“小笙笙,此次为了查案我都受了好重的伤!”
“多谢仆人赐名!”
如果粉红果断不要!凌女侠暗自握拳。
虽说现在法力规复她无需用食,但现在倒感觉吃吃倒不错,便在凌笙身边落了座。
凌笙没有发觉到她的视野,问道,“本日四弟便要解缆前去乾州,朝歌可要去送送?”
凌如墨在被带入子空间后不久便化作了本相,周身缭绕着丝丝魔气,乌黑的外相上染了血迹,两只爪子被折断后,另有骨头插出肉来。
凌朝歌喝了一口水,道,“你派人去替我买套衣服。”
他的声音另有些稚嫩,却似是莺啼,入耳尤其好听。
凌笙不知狐语,只听到身上的狐狸哼哼唧唧,迷惑地望着凌朝歌。
“如何了?”凌笙微鄂。
红衣是上等的丝绸所制,格式清素,衣面上以金线绣的纹路并不显眼,而袖口处,只绣了半指长的花藤做袖边。
“万木枯萎,这几日你关照些山里的植物。”
凌如墨神采一僵,恶狠狠地瞪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