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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剑都市》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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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血丝[第4页/共4页]

比狠?他还没怕过!

一时之间,这段路上的车辆被纷繁逼停,有人探出车窗想破口痛骂,但在看到峰哥等人古惑仔的扮相后,纷繁又闭嘴,缩了归去。

将来浩繁影视剧小说的经历,戴着塑胶手套不会留下指纹。

“已经探听好了,那小子仿佛叫郑义,是个乡间小子,本年县一中的高一重生,读高一(1)班!”

他们一边说,一边走向派出所劈面的人行道。

峰哥瞥了对方一眼,接过烟抽出一支叼在嘴上,然后很天然的将那包中华烟顺手揣在了衣服兜里,那递烟过来的地痞脸上一阵肉疼,但却不敢说甚么。

第二天,织县的地痞里,以及1、2、3、四中的门生间,都在传播着“三块碑”的峰狗一出派出所就被仇家割舌砍手的事,一时候成了很多人的谈资。

“刀呢?”

峰哥接过火机,本身打燃点着嘴上的烟,然后如同烟一样将火机揣入衣兜,在深深吸了口烟后,问道:“明天白日阿谁小杂种探听好了没有?”

如果是之前,他们并不敢做这么不讲“义气”的事,但现在,三块碑的狠人“峰狗”完整废掉,人走茶凉,也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经历过杀人狂魔后,郑义在事物上的观点已经与浅显人稍有分歧。用句几年后才会风行起来的话,他已经翻开了一扇新天下的大门。

摘动手套后,他抬手拉开帽衫,暴露了真容,恰是满脸都爬满了蛛网血丝的郑义。

峰哥接过砍刀,便朝巷子里走去,其他地痞赶紧跟上。

“本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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