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食人狂魔[第1页/共4页]
瞎子再次扯了扯我的衣服,此次真的该走了,看到了这些东西,底子就没需求再看下去了,李兆龙已经如此变态了,还需求别的证据来证明他们有题目么?
李兆龙闭上眼睛对劲的舔了舔嘴唇,如同吸血鬼普通,双目血红,嘴角带着狰狞的笑容。
跟着李兆龙的吮吸,女孩的挣扎和叫唤垂垂的弱了下去,最后竟然不动了,仿佛是堕入了昏倒中,只要在李兆龙大力吸血的时候,身材才会反射性的抽搐一下。
震惊,我都有些被吓呆了。鬼我见过了,但这类吸人生血的牲口行动,却更让人怵目惊心!这个李兆龙,的确就他妈的不是人!怪不得李子文和李紫烟那么怕他,这与妖怪又有何异!胃部一阵阵的翻滚,这的确是太恶心了。
跟着银色管子渐渐的深切,女孩的挣扎喊叫变得更加猖獗了起来,但是四肢被束缚的很紧,再如何挣扎都是无济于事。鲜血,缓缓的流淌了下来。
奶奶个腿的,刚才吐得太狠了,腿有点软,如何冒死都跑不快。唉,此次真的是拖累瞎子了。
徽州歙县颜子街有妖民张良璧,能吸童女精华,年已七十余,鬓眉皓白,而颜貌只如三四十岁人。其术诱拐四五岁女童,用药吹,入鼻孔,即昏倒无所知,用银管探其阴,恣吸精华。女童犹未死,抱归还其家,或数日,或十数日始死亡。人皆不知此诽谤也。忽一日门扃有罅缝,同被诱之女童瞥见之,归语其父母,事遂败露。此声既扬,县尉某先拘其接某氏讯供。诸被害家亦争控于官,然无赃证。良璧到案,挺身长跪,抗论不挠,谓:“从古无此事,何得以莫须有之事诬告人?”严讯三日,并呼其妻质对,始吐实。二十年来,被拐共十七人,其四人尚无恙,余十三皆被戕。适有同亲御史吴椿官于朝,合邑士民公札寄知,椿据以入奏。皇上饬处统统司,讯得真相。良璧照凌迟正法,妾及子皆遭戍,失策之官吏黜革有差。此嘉庆十六年*月间事。
看到这一幕,我那翻滚好久的胃再也按捺不住了,嘴一张,“哇”的一声,呕吐了出来,呕吐物特有的臭味刹时满盈开来,瞎子看到不好,也不废话,仗着本身虎背熊腰,把我像个娘们儿一样扛在肩膀上就往外跑。
庄园的大门没有锁死,只是从内里上了门闩,看门的阿谁老头还没有弄清楚如何回事就被瞎子一拳放倒。拽开大门就往外跑。
我的肘枢纽传来一阵剧痛,半条胳膊都麻痹了,身子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两步,保镳兄可就惨了,双手捂着胸口,倒在地上不断的翻滚,也不晓得是不是被我一肘子把胸骨给戳出来个好歹的。妈的,还真是三拳不如一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