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穷山逐鹿[第4页/共5页]
――――――――我是申明的豆割线――――――――
如果能有一副真正的弓箭,本身说不定能够射落飞鸟哪――望着天涯南来的鸿雁,阿飞狂咽着口水这般想道。
阿飞的家庭成分是根红苗正的佃农,一个爹,一个娘,再加一个本身,佃种着四周县城某大户在山沟最偏僻处的不到十亩地,每年收成的七成都要用来交租,剩下三成另有高利贷的利钱要还,熬过冗长的一冬今后,常常连来年的种子都备不齐,以是长年要以野菜充饥。
等搞清楚了本身的奇诡经历后,他就开端装傻,甚么话都不说,光听新躯体的家人们说,从中搜刮本身所需求的信息。但是很快他就不必再操心机虑了,因为这具躯体本来的认识,或者不如说认识的残片,一点点浮上脑海,帮他补完了前半生的经历。
第三,隔壁老王的狗很凶,传闻老王养这条狗是为了农闲的时候去林子里打猎――并且,狗屎真的很臭,不能吃……
半碗热汤下肚,没香料也没盐更没味精的腥味儿竟然刺激得他食欲大开,精力一振。因而,他立即就产生了一个让爹妈骇怪不已,而本来的本身竟然活了十二年(十三是虚岁)都压根儿没有动过的动机――跟隔壁老王学打猎!
刹时,两道绝望的清泪从阿飞眼中无可按捺地淌了下来……
成果:树枝断了,兔子跑了,两人空动手回了家。
进了县城,瞧上去统共也不过一条大街,几百户人家。行人未几,大多穿戴粗陋,骨瘦如柴,目光板滞,没一个象是熟谙字儿的。他们在一户人家的屋檐下蜷了一整晚,第二每天光放亮,就开端大声呼喊着倾销本身的鹿皮。
老王倒真不藏私,把本身的一整套打猎技术倾囊相授――老王孤傲一人,无妻无子,本来就挺喜好隔壁这个小孩子,固然跟本身分歧种分歧族。因而,阿飞就跟着老王进了林子,花了一全部白日的时候终究找到了一只出来寻食的兔子,然后把手里磨尖的树枝投掷出去。
在阿飞的影象中,十三岁的本身向来就没有去过县城,而老爹在有生之年,貌似也就被迫去过不到两回。
城门口斜靠着两个老兵,无盔无甲,身上的短衫除了有补丁没洞穴,跟本身穿的也差不太多,脑袋上倒是包着头巾,但毫无任何标记。他们手边都倚着杆锈迹斑斑的长枪,一样找不出任何期间特性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