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乱情[第3页/共3页]
我们几人连日赶路,本来已经怠倦不堪,这上好的酒肉下肚,浑身的风尘和劳累竟似一扫而空。杜老头左手烟右手酒,喝的满面潮红;烧火棍一边喝酒一边鼓掌扫兴;小王差点把奶昔吃到了鼻子里,还夸奖不竭;女人像是发明了新大陆般的镇静,非拉着小丁香上场跳一支舞;小丁香却非常内疚,脑袋摇得像拨浪鼓普通。
我那杯酒还没送到口边,却见寒光一闪,杯口竟然被削下了一圈,顺着寒光的去势滑落,女人们的惊呼尖叫声当即在耳边响起,也辩白不出有没我那女人的声音。
这话一说完,牧民们的口哨声轰笑声四起,旭烈虎却充耳不闻,仍然端着酒碗,扯着嗓子持续说道:“我是这百里内最好的年青骑手,没有人比我更快,没有人比我更强,在十五岁时,我就用这把宝刀杀死过恶狼!如果你们两位当中,有谁情愿做我旭烈虎的老婆,就请喝了这碗马奶酒,让我的爱流过你们的心房!”
“好杯子!”我的喝采声脱口而出。
一众牧民包含旭烈虎,都皱起了眉头,起哄喧华声也逐步停了下来,因为女人这么做,摆明是回绝了敬酒之人的求爱,乃至还带有鄙夷和欺侮的意味。似是对旁人的情感全无所觉般,女人傲岸的扬起了头,向旭烈虎晃了晃下巴,又朝着统统牧民高喊道:“这是谁家的……小屁孩,一点也不懂事,毛还没……长齐,就学人家泡妞,比他更壮,刀法更好的……货品,本女人都看不入眼!”
削断杯口的刀光既快且准,但是既没杀气,又少了一丝灵性,未能带来本色性的威胁;吸引了我重视力的,反而是手中的杯子。我曾经传闻过,为制止在不竭迁徙中破坏,草原上的牧民们都用金属制做饮食器具,此中最敷裕的更是用高贵的金子制作杯盏,此时我手中的金属酒杯,被削去一圈,暴露黄澄澄的断层,公然像是足料的黄金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