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红衣出世2[第1页/共3页]
其他坊市早早闭了,唯独乐坊歌乐起,灯靡靡。
若我是个弱女子,此时现在,便能够大呼着“非礼啊。”
更何况,他的血,闻起来确切很香。
之前在后辈的马车上时,后辈喂了我一块糖糕,喉咙便似有刀割似的痛,随后便是吐下了平生的第一口血,当时吓得她哭了大半个时候。
因而我问他那里有北漠曲艺时,秦公子热情地给我领我去了幻月楼,据他所说,幻月楼的北漠舞最为冷傲。
他说:“女人既然来都来了,岂有让女人白手而归的事理。”
他喉头微动,莞尔一笑,“小妖女,这便忍不住了?”
我看着他那异于凡人的乌黑睫羽,想起我曾经养过的一只鹤。
非友,亦非敌。
但是我忍住了,东陵家的公主,如何能够连戋戋引诱都抵挡不住。
直至散场从幻月楼分开,我也没想明白,这位青州秦公子究竟想做甚么。
我将手腕上缠绕的金线卸下一缕,把持着金线想要抓住小蝶,没想到却被它预先躲过。我心中不屑,戋戋小蝶岂能逃出我的掌心,随即把持金线追上去,这蝶竟然再次躲过我的追击。我一时来了好胜心,金线分裂成数股将它团团围住,它无处可逃,只得乖乖束手就擒。
我筹算飘上墙头,从瓦檐的暗影当平分开。
那只鹤有着雪一样白的羽毛,姿势文雅极了,傲岸得很,谁都不放在眼里,除了我谁都不能近它的身。它曾经还试图啄上父皇的皇座,几乎被炖成一锅鹤汤。
还是罢了,临时留他一命。
这金线是我的兵器,当初我给浣歌修补皮俑时,从葬我的棺椁里找出来的。聚在指尖时可做锋利护甲,能徒手挖心;聚在周身时刀枪不入,如金缕衣;倒灌内力至金线内部,金线便如刀剑。总之,是个攻防兼备的好兵器。
我皱起眉,开端思虑,如果我现在杀了他,今后如果还想听青州秦公子,岂不是要将他的坟先掘出来?
秦公子落在我身上的目光过清楚显,我看向他,“你一向看着我做甚么?”
我心中还是有些忐忑的,他总不能一下就猜到此东陵赢玉是彼东陵赢玉吧……他一看便是不看读书的那类人,毕竟江湖荡子,有几个爱读书的。
诸如此类。
他微侧过身,“女人如果不介怀,秦某倒是乐意为女人带路。”
岂料他眼疾手快,一把钳住我,手臂抵在我的咽喉处,将我困于墙角处。
“巧了,你也是我碰到的第一个异人。”
这线不是我的东西,在我曾经十六年活着的光阴里,起码是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