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荆棘圣堂(中)[第1页/共4页]
别的,艾米斯还跟他讲了一些圣堂的事情,这里的一把手是蓝衣主教摩尔,他权柄的统领范围,不但限于灰鸦堡,另有四周的几片领地,包含烈酒矮人的自治区:烈酒地、以及达郡领和南北两块塔斯维尔的地区,特别是在南塔斯维尔混居着很多的木精灵。以是综合来看,摩尔辖区下的人种、信奉题目都非常锋利。因为,矮人和精灵并不信奉波折教派,对于神王高利亚德的名讳,烈酒矮人只要在醉醺醺撒尿时,从他们嘴里的谩骂声中才气听到。
“你看,我没有否定你们的本领。但是,就算你舞剑的本领再好,没人会在大太阳底下和你一对一,触你的霉头。因为你的剑挡不住公开里丢来的砖头,套头的麻袋,也抵挡不住一群小地痞的乱棍。”
“这招短长。”
艾米斯只好认输。
“没啥特别的,就是拽呗。”
“我输了。”
但他没想到,本身第二天就见到了这位奥秘的蓝衣主教。
“这是?”
白夜最体贴的天邪,艾米斯说那只恶魔传闻是跑掉了,但他的伤势那么重,应当也活不久,不知为何搜索队没有找到他的尸身。看来本身临时是不会透露,这就算是不错的成果了。
“能够说,我相称妒忌那些标致的贵族家伙,他们的确比我们这些街头地痞优良很多。但是,如果把他们丢进下水道,丢进暗巷和渣滓堆,他们恐怕就不是我们的敌手了。”
“我晓得了,叶梗不是看上去健壮就好,而是要挑那种又老又干的……”
白夜赞叹道,但一比试艾米斯那根还是一触即断。
“你猜如何着,艾米斯,”白夜将贤者树的落叶汇集在一起,堆在脚边,然后他拍了鼓掌掌上的泥土:“我对贵族后辈可没有涓滴瞧不起,如果把十个贵族家的孩子和十个流浪儿丢进竞技场,给每小我披好头盔甲胄,拿上长矛利剑,让他们捉对厮杀,即便是在悲观的环境下,最后流浪儿最多也就能活下来两三个。更别说神学汗青之类的讲义知识,绝大多数贩子里的小子都是拿书籍做枕头或是拿去烧火取暖,除了能把铜币上刻着的那句:“款项御国”倒背如流,别的他们恐怕斗大的字不识一个。”
艾米斯挠了挠头,苦着脸道:“我实在想不出来。”
“你看到这片叶子的叶梗了嘛,就是叶子底部这根东西,又软又有韧性。流浪儿喜好玩个游戏,我们把每小我拿一根看得上得叶梗,双手捏在两端,然后把两人的叶梗十字交叉在一起,然后一起发力向本身身后后拽,看谁的叶梗撑不住先断掉。叶梗无缺无损的那小我便是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