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碧血剑(65)[第1页/共6页]
“迩者师旅频兴,相互诛戮,生民罹祸实甚。上天好生之德,我两国当共体之。即我两国之主,以战役之故,不遑暇逸,亦非以是自安也。言念及此,欲盟诸六合,共结和好,永息兵戈,使一国子孙臣庶,奕世获享承平。不然,战役何时止息?两国何由得臻治安耶?故遣使致书媾和,惟熟计而明示之。”
满桂军队最后败退到北京时,军纪不佳,在城外扰民(因为城头开炮,不知是用心还是技术不佳,打死了很多满桂的官兵),北京百姓不分青红皂白,把罪名都加在袁崇焕头上。
至于“擅主和议”,也不过是停止战役摸索罢了,并非“擅缔和约”。袁崇焕提出缔和建议而给朝廷反对,崇祯如果以为他“擅主和议”是不对,当时就应加以惩办,但反而加他太子太保的官衔,自二品官升为从一品,又赐给他蟒袍、玉带和银币。又升又赏,“擅主和议”这件事当然就不算罪过了。
大学士韩爌是袁崇焕考中进士的主考官,是袁名义上的教员,是以而被迫辞职。御史罗万爵辩论袁崇焕并非背叛,因此削职下狱。御史毛羽健曾和袁崇焕详细会商过五年平辽的能够性,是以而罢官放逐。
兵部职方司主管军令、军政,对军务内幕晓得得最清楚。职方司郎中(司长)余大成死力为袁崇焕分辩,与兵部尚书梁廷栋几克日日为此事争论。当时朝廷加在袁崇焕头上的罪名有两条,一是“背叛”,二是“擅主和议”。所谓背叛,唯一的证据是擅杀毛文龙,去敌所忌。袁崇焕擅杀毛文龙,手续上一定完整精确,但是毛死以后,崇祯明令公布毛文龙的罪行,又公开嘉奖袁崇焕杀得对,杀得好,就算当真杀错,任务也是在天子了,已不能作为袁崇焕的罪名。[111]
十三
有一个没有任何功名职位的布衣程本直,在这时候显现了罕见的侠义精力。如许的事,即使在轻生重义的战国期间,也足以轰传天下。
温体仁是浙江乌程(湖州)人,在《明史》中列于“奸臣传”。他和毛文龙是大同亲,一心要为毛报仇。梁廷栋和袁崇焕是同年,同是万历四十七年的进士,又曾在辽东同事。当时袁崇焕是他下属,获咎过他。贰心中记恨,既想报仇,又妒忌同年袁崇焕升官太快,又要奉迎天子。
以袁崇焕知人之明,毕竟还是看错了谢尚政。要体味一小我,那是多么的困难!袁崇焕对崇祯的胡涂与奸臣的诬告,或许并不悔恨,因为崇祯与众奸臣本来就是那样的人,但对于谢尚政的忘恩负义,必然是耿耿于怀吧?或许,他也曾想到了,就算是岳飞,也曾给部下大将王贵所诬告,因此构成了风波亭之狱。只是王贵诬告,是因为秦桧、张俊的威迫,谢尚政倒是受了利诱,比较起来,谢尚政又卑鄙些。但是谢尚政枉作小人,他的总兵梦并没有做成,不久梁廷栋以贪污罪垮台,查出谢尚政是贿赂者之一,送了纹银二千两,谢也是以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