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回忆录1[第1页/共5页]
“‘你有何事?’小马倌问。
“我非常担忧会与警方产生冲突。据我所知,警方觉得在把小马倌麻醉倒今后,菲茨罗伊・辛普森就用事前预备的钥匙翻开了马厩,牵走银色白额马。偷马时因为马辔头没有了,以是就用领带套住马嘴,然后将马引入荒漠。在半路上他和驯马师相撞,在斗争中,辛普森并没有受伤,反而用沉重的拐杖打碎了驯马师的头颅。而要么那匹马被偷胡匪藏在埋没的处所,要么就是趁打斗时逃脱了。固然警方的观点不大可靠,但是别的的就更不成能了。以是我必须到现场停止实地考查才行。”
过了一个小时我们就坐在了开往埃克塞特的甲等火车厢内了。他正在仓促浏览在帕丁顿火车站买的一大堆当天报纸。火车驶离雷丁车站已经很远了,这时,他把最后看完的那张报纸塞在坐位上面,拿出卷烟让我吸。
“如果我无毛病你的话,我非常乐意和你一块儿去。”
“银色白额马是索莫密种。和先人一样,它始终有着优良的记录。作为一匹五岁口的马,在每次跑马比赛中它都使罗斯上校博得冠军。而在此次不幸之前,它更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为此,每次赌它赢的赌注都高达三比一。它从未使它的爱好者欲望落空,是以即便在如许差异的环境下,人们也把巨款押在它身上。以是想尽体例不让这匹马插部下周二的比赛,较着与很多人的切身好处息息相干。
“敬爱的华生,我惊骇会产生太多的弊端,实际上,我并不信赖有人能将这匹英国名驹埋没那么久,特别是在像达特穆尔北部如许萧瑟的处所。明天我一向但愿能听到有人找到了马的动静,而阿谁把马带走的人必然是殛毙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可谁知除了一个叫菲茨罗伊・辛普森的年青人被抓以外,其他没有任何停顿,以是我必须有所行动了。不过我感觉明天的时候并没有白搭。”
我们傍晚时分到了小镇塔维斯托克。一名身材高大,漂亮萧洒,头发鬈曲,有一双淡蓝色眼睛的名流和另一名身材短小,机灵非常,洁净利落,穿戴号衣大衣和高统靴子,胡子整齐,戴着一只单眼镜的名流已经在等我们了。前者是誉满英国侦察界的格雷戈里警长,而后一个则是闻名的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
“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个很无能的官员,而这个案子就由他调查。他达到出事地点后,当即找到了阿谁怀疑犯,并把他拘系。他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出身崇高。畴昔他曾在跑马场上大把花掉过很多财帛,现在则靠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作马票预售员餬口。当查抄他的赌注记录本时,警长发明他把总数五千磅押在了银色白额马比赛失利上。辛普森被捕后,主动申明他去达特穆尔是但愿体味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状况,同时也想体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把守的。但对那天早晨到马厩去的事,他说,他只是想获得第一手质料罢了。看到领带,他的神采顿时就变了,并且也不能讲清楚他的领带在被害者手中的来由。他的湿衣服是那夜曾冒雨外出的证据,而他的镶着铅头的槟榔木拐杖则完整能够成为兵器,从而将驯马师击伤致死。但辛普森并没有伤痕,这与斯特雷克刀上血迹所表白的,起码有一个进犯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分歧适。这些就是案件的粗心。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任何提示,我将非常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