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痕迹[第1页/共4页]
我就这么杀了人。王厉彬,我的大学同窗,算上前面拿刀的3秒,前后不过就8秒钟,从我杀人的动机开端闪动,到最后到手,一共就8秒钟。当我把刀子从王厉彬身材里抽出来的那一刹时,我悔怨了,但是我没法信赖我真的是杀了人,固然此时我的脑筋里还是杨晓薇白云朵朵漂泊的景象。
在玻璃橱窗的前面,告白女人还在笑,有深深的酒窝。
我的生命就如许结束了。
我的目光板滞,惊骇。
她的寝衣底下,也就是令她沉醉的处所,一个男人玄色的脑袋在不断的闲逛,嘴里还不断收回吧嗒吧嗒的声音。杨晓薇用手用力按着阿谁男人的头,男人冒死地吮吸着。
一群穿礼服的差人开端朝我冲过来。
这个男人就是王厉彬。
我的身后是一个差人的声音:“谨慎汽车!”
我说我干了一件蠢事,的确是一件非常笨拙的事情。
我感遭到疼痛从骨头内里钻出,身材的每一个部位都在一点点的熔化着,像一块融冰,在酷热的夏季,我的灵魂在飞,朝着湛蓝的天空,远处的西边有金黄色的阳光,洒满我的身躯,和着绯红的云朵,越飞越高,一向到天涯。四周是童年的火伴,故里的一草一木,有满山遍野的牛羊,另有流淌的河道。俄然我感遭到酷寒,颤抖。我瞥见了杨晓薇,她抱着我,用她的体温暖和着我,我幸运的浅笑,然后化成一团水,流淌进泥土里。我神情恍忽,她又从远方飘来,带着甜甜的笑容,在我的四周翱翔。最后又向远方飘去,浅笑,挥动手,渐渐的消逝,到远方,越来越远,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我是从楼上扶着楼梯下来的,两腿发软,像两个棉花柱子,刹时丧失了力量。我的脸上、胸前、胳膊、腿上满是血,像一个刚在浴缸里用血洗过澡的人。我惊骇,但是我并没有逃窜的意义,固然浑身发软,但仍旧安闲不迫。
杨晓薇缩在床头,浑身颤抖,牙齿咬着寝衣,噔噔的颤栗。下身赤裸,大腿和脚上粘满王厉彬素净的血液。
四周的喧哗临时冲淡了时候的停滞。
生命就是在刹时结束的。
我晓得她在报警。
我感觉人来到人间很难言喻是非,生命本就无常,以是我惊骇黑夜。每当夜晚,我总会难以入眠,惊骇甜睡千年,第二天不会再醒来,就如许宁静的死去,消逝在这个都会里,没有人会晓得,或许当人们发明的时候,我的尸身早已腐臭,脸孔全非。
三年前,有小我和我彻夜议论女人,性,人的虚假另有各自鲜为人知的家事,我们相互成为最密切的朋友。这个男人还奉告我,固然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但是兄弟妻不成欺,兔子不吃窝边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