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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记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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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搜神记卷十一(2)[第1页/共6页]

新兴郡的刘殷,字长盛,七岁的时候死了父亲,居丧尽礼超越了普通的礼法。他服丧的三年间,向来没有开口笑过。他还经心极力奉养曾祖母王氏。有一天夜里,他梦见有人对他说:“西边的篱笆下有粮食。”他醒来后去挖,挖到了十五钟粮食。那盖子上有刻辞,说:“七年的粮食一百石,用来犒赏孝子刘殷。”从当时开端吃这谷子,吃了七年才吃完。比及曾祖母王氏去世,刘殷佳耦哀伤减食,肥胖非常,几近连命都没了。当时棺材正筹办下葬,西边邻居家俄然失火,风势很大,刘殷佳耦敲着棺材号陶大哭,大火就燃烧了。厥后有两只白鸠飞来,在他家天井的树上做窠。

郑弘迁临淮太守。郡民徐宪在丧致哀,有白鸠巢户侧。弘举为孝廉,朝廷称为“白鸠郎”。

【译文】

【译文】

①釜:古炊具。

盛彦字翁子,广陵人。母王氏,因疾失明,彦躬自侍养,母食,必自哺之。母疾既久,至于婢使数见捶挞。婢仇恨,闻彦暂行,取蛴螬①炙饴②之。母食,觉得美,然疑是异物,密藏以示彦。彦见之,抱母恸哭,绝而复苏。母目豁然即开,于此遂愈。

刘殷居丧

①蚺蛇:蟒蛇。

①谮(zèn):诬告、说别人的好话。

②逡巡:一顷刻。

【注释】

【译文】

【译文】

汉朝时,东海郡有一个孝敬的媳妇,她奉养婆婆非常恭谨。婆婆说:“媳妇奉侍我非常辛苦。我已经老了,何必怜惜剩下的年代,悠长地扳比年青人呢?”因而就吊颈他杀了。她的女儿告到官府,说:“媳妇杀死了我母亲。”官府逮捕了媳妇,酷刑鞭挞,非常暴虐。孝妇受不了酷刑,无辜而认罪。当时于公当狱吏,说:“这个妇人奉侍婆婆十多年,因为孝敬而名声传遍四方,不成能殛毙婆婆。”太守不听他的定见,于公辩论,没有压服太守,抱着定案的文书,从官府里哭着分开了。今后今后,东海郡蒙受大旱,三年未曾下雨。前任太守到职,于公说:“孝妇不该该死,前任太守枉杀了她,灾害的本源应当在这里。”太守当即亲身前去孝妇的宅兆祭奠,还在她的墓上设立表扬的标记。天上立即下起雨来,这一年庄稼获得了大歉收。

杨伯雍,是洛阳县人。本来以做中间人给人先容买卖为职业,本性虔诚孝敬。他父母亲身后,都葬在无终山,他就把家也安在了那边。无终山高八十里,山上没有水,他就打来了水,在山坡上免费供应茶水,过路的人都从他那边喝水。三年后,有一小我来喝水,拿了一斗石子给他,叫他到高而平有石头的处所把它种下,并对他说:“宝玉会从内里长出来。”杨伯雍当时还没有娶妻,那人又对他说:“你今后会娶到一个好媳妇。”那人说完就消逝了。因而,杨伯雍就种下了那些石子。几年中,他常常去察看,只见小玉石长在石头上,而别人没有一个晓得这件事。有一户姓徐的人家,是右北平郡的王谢望族,他的女儿很有德行,当时有很多人求婚,姓徐的都没有承诺。杨伯雍想向徐家求婚尝尝,却遭到了徐家人的耻笑,以为他太傲慢,戏弄他说:“如果你能拿出一双白玉壁来,我就同意你娶我的女儿。”杨伯雍来到他种的玉田中,收了五对白玉壁,作为聘礼。徐家人大吃一惊,就把女儿嫁给了他。天子传闻了这件事,感觉杨伯雍这小我很奇异,就任命他为大夫。就在杨伯雍种玉的处所,四角立起大石往,每根石柱都有一丈高,中心的那一顷地,被定名为“玉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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