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九针论篇第七十八[第2页/共3页]
形乐志苦,病生于脉,治之以灸刺。形苦志乐,病生于筋,治之以熨引。形乐志乐,病生于肉,治之以针石。形苦志苦,病生于咽喝,治之以甘药。形数惊骇,筋脉不通,病生于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药。是谓形。
黄帝曰:愿闻身形应九野何如?
五脏气:心主噫,肺主咳,肝主语,脾主吞,肾主欠。六腑气:胆为怒,胃为气逆哕,大肠小肠为泄,膀胱不约为遗溺,下焦溢为水。
五味: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甘入脾,咸入肾,淡入胃是谓五味。
五劳:久视伤血,久卧伤气,久坐伤肉,久立伤骨,久行伤筋,此五久劳所病也。
八者风也,风者人之股肱八节也,八正之虚风,八风伤人,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腠理之间,为深痹也。故为之治针,必长其身,锋其末,能够取深邪远痹。
二者地也,人之以是应土者肉也。故为之治针,必筒其身而员其末,令无得伤肉分,伤则气得竭。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搏,合为痈脓者也。故为之治针,必令其末如剑锋,能够取大脓。
五走:酸走筋,辛走气,苦走血,咸走骨,甘走肉,是谓五走也。
岐伯曰:一曰针者,取法于巾针,去末寸半,卒锐之,长一寸六分,主热在头身也。二曰员针,取法于絮针,筒其身而卵其锋,长一寸六分,主治分肉间气。三曰钅是针,取法于黍粟之锐,长三寸半,主按脉取气,令邪出。四曰锋针,取法于絮针,筒其身,锋其末,长一寸六分,主痈热出血。五曰铍针,取法于剑锋,广二分半,长四寸,主大痈脓,两热争者也。六曰员利针,取法于,针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内也,长一寸六分,主取痈痹者也。七曰毫针,取法于毫毛,长一寸六分,主寒热痛痹在络者也。八曰长针,取法于綦针,长七寸,主取深邪远痹者也。九曰大针,取法于锋针,其锋微员,长四寸,主取大气不出枢纽者也。针形毕矣。此九针大小是非法也。
六者律也,律者,调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针,必令尖如,且员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
岐伯曰:九针者,六合之大数也,始于一而终究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时,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风,九以法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