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点击功能呼出

下一页

A-
默认
A+
护眼
默认
日间
夜间
上下滑动
左右翻页
上下翻页
《梦溪笔谈》 1/1
上一页 设置 下一页

第7章[第2页/共5页]

马融《笛赋》云:“裁以当簻便易持。”李善注谓:“簻,马策也。裁笛以当马簻,故便易持。”此谬说也。笛安可为马策?簻、管也,前人谓乐之管为簻。故潘岳《笙赋》云:“修簻内辟,余箫外逶。”裁以当簻者,余器多裁众簻以成音,此笛但裁一簻,五音皆具。当簻之工,不假繁猥,以是便而易持也。

古诗皆咏之,然后以声依咏以成曲,谓之协律。其志安和,则以安和之声咏之;其志怨思,则以怨思之声咏之。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则诗与志、声与曲,莫不安且乐;乱世之音怨以怒,则诗与志、声与曲,莫不怨且怒。此以是审音而知政也。诗以外又有和声,则所谓曲也。古乐府皆有声有词,连属书之。如曰贺贺贺、何何何之类,皆和声也。今管弦当中缠声,亦其遗法也。唐人乃以词填入曲中,不复用和声。此格虽云自王涯始,然贞元、元和之间,为之者已多,亦有在涯之前者。又小曲有“咸阳沽酒宝钗空”之句,云是李白所制,然李白集合有《清平乐》词四首,独欠是诗;而《花间集》所载“咸阳沽酒宝钗空”,乃云是张泌所为,莫知孰是也。今声词相从,唯里巷间歌谣及《阳关》、《捣练》之类,稍类旧俗。然唐人填曲,多咏其曲名,以是哀乐与声尚相谐会。古人则不复知有声矣,哀声而歌乐词,乐声而歌怨词,故语虽切而不能感动听情,由声与意不相谐故也。

《虞书》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鸣球非能够戛击,和之至,咏之不敷,偶然而至于戛且击;琴瑟非能够搏拊,和之至,咏之不敷,偶然而至于搏且拊:所谓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而不自知其然。和之至,则宜祖考之来格也。和之生于心,其可见者如此。后之为乐者,文备而实不敷。乐工之志,主于中节拍、谐声律罢了。古之乐工,皆能通天下之志,故其哀胜利于心,然后宣于声,则必有描述以表之,故乐有志,声有容。其以是动人深者,不独出于器罢了。

上一页 设置 下一页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pre
play
next
close
返回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