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回 意外发现[第1页/共3页]
林不喜见再问也问不出个成果,想到王陵是王家大少爷,笑着说道:“既然掌柜的不晓得,那就请王家大少爷出来吧,我熟谙他。”
掌柜的见她不说话,觉得不识货,轻视的笑了笑,正想收起来,林不喜却已经谦虚的躬手:“不晓得是哪位徒弟做的,如此掠取天工!”
只是,这红宝石四周,没有任何爪子和支撑,像是刚幸亏铜上面挖了一个小孔,天衣无缝的放出来,饶是如此,还是描述的不敷。
林不喜伸手去接,掌柜的却将手一缩,并不把盒子给她,只是亲身翻开,内里红色绒布上,是一只步摇。只是这步摇不是金银,也不是玉,竟然是黑黢黢的铁块。
掌柜的细心看看林不喜,肥胖的小脸,微微比村姑们白一点的皮肤,衣裳搭配的还行,只是看起来也并非上等货品,一时有些迷惑。
掌柜的这才昂首,高看了面前的小丫头一眼,笑着摸摸下巴,并不言语,只道:“女人果然是个识货的。”
再者,她也没体例感兴趣,她买不起啊。
“我家蜜斯,对珠宝要求不高,但是对工艺,那就不是普通的要求了。”林不喜笑着将珠钗递畴昔:“我学到的,只是外相罢了。”
那副青铜步摇算起来,工艺比那颗红宝石值钱,只是到底工艺代价有限,并且就当代的镶嵌伎俩来讲,还是略微差了那么一丢丢,林不喜感兴趣的,仍旧是幕后的制作人。
每个金饰铺子都有一两个镇店之宝,不等闲示人。只要来了大主顾或者诚意想买的,才会拿出来,这是惯常的做法,为的是一来制止有小人瞥见起了歹心去盗窃,而来,珠宝这类东西,还是越低调越好,如果被有权有势的听闻,只怕一个银子都卖不出去,就要被强取豪夺了去;三来是为了别的店铺妒忌,公开里挖工匠艺人的墙角。
林不喜见掌柜发楞,想来还是有私藏好货的,再看他脸上迷惑踌躇的神采,模糊猜到,补上一句:“琳琅是镇上最好的铺子,如果没有,大抵就真的找不到了。”
掌柜的见她不筹算买,刚才的摸索也没了兴趣。还觉得入不了她的眼,并不再言语,只等着她做决定。
琳琅是镇上最好的铺子,根基上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蜜斯,或者丫环,都是个熟脸儿。
林不喜还觉得掌柜的是因为惜才呢,内心还挺欢畅。如果晓得掌柜的不过觉得她的穿戴打扮是哪个大户人家女眷的丫环,只怕好绝望的。
看模样,是个懂行的人。珠宝行业,珠宝本身的代价当然首要,但是好的工艺,镶嵌技术,做出来精美灵巧,偶然候也比亮晶晶的珠宝更加贵重,这也是技术人存在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