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庭上的争锋[第1页/共6页]
“我已经说过,被害人在被我的当事人用匕首刺入身材前已经灭亡,这是其一;其二,尸检陈述另有如许一句:‘胃中有残留的虾皮和红枣。’普通人很轻易了解为浅显的残留物,我翻阅过医学书,书中如许记叙:‘食用过量红枣中的维生素可将虾中的五氧化二砷复原成三氧化二砷。’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砒霜。”
“被害人不是被我的当事人所杀,凶手应当另有其人。”邵微一针见血。
公诉人话音刚落,辩白状师席位上,一名二十四五岁的女孩子站了起来。
“我是被害人刘寻菡的阿姨,来自杭州,是杭州七院的大夫。撇开案情不说,对于辩白人的医学知识,我不得不表示敬佩!”......
邵微说完对着答允天背后喊了声。
“我信赖这是一份实在的诊断书,公诉人要不要再鉴定一下它的真伪?”法官扬了扬手中的诊断书,嘲笑着看着公诉人。
“请辩白人请重视,这是在法庭!”法官提示道。
公诉人:“这绝对不成能!”
“的确,遵循普通人的设法,这是一件不成能的事。但有些事物是的确存在的,只是普通人看不到罢了!不要因为看不到而去否定!”
他在衣架前愣住脚步,衣架上挂着几件女孩子的衣服,他伸手在衣服的口袋里摸索,垂垂的他的脸上暴露了绝望的神情。口袋里甚么都没有。这时他转头看了床上的女孩子一眼,恍忽中发明女孩子正用浮泛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他。贰心头一阵发急,他颤抖地拿出随身带着的匕首,向着女孩子的身材刺去!......
邵微把诊断书交到来到本身身边的法警手中,法警回身把诊断书放到法官席。法官拿起诊断书细心地看了一遍。
“在坐的各位有没有做医务事情的?”法官浅笑着看向旁听席。
“寂静!”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我找到指纹的仆人了!他叫答允天。汉族,出世于一九八五年玄月七日。鹤北石岩人。曾经因为盗窃被我们措置过,厥后因为被查出有间歇性精力病史而被免于告状。现在在本市机器厂做钳工。”
“你如何晓得我的当事人事前晓得被害人已经灭亡?”邵微嘲笑着反问。
法官:“上面请公诉人宣读告状书。”
“胡说八道!”公诉人神采通红。
“是吗?但据我的调查,我的当事人得了间歇性精力病!”邵微说完,用眼睛紧紧盯着公诉人。
“不晓得公诉人在停止案件调查的时候,有没有重视到我的当事人精力的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