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军制[第2页/共3页]
除了作为主力的五军军队,郑胜利还设立留守司,将那些个老弱病残者都赛到留守司内里,凑下人数,恐吓一下不知情的仇敌也是好的。
乃至在二战期间,大范围杀伤性兵器呈现了,很多国度还存在马队建制,阐扬太首要感化。
藤甲可谓是水兵陆战队的不二神器。
不过这点,在郑胜利看来绝对不是个题目。
郑胜利大抵体味当代的军制,但明朝的武将们不清楚啊!
同时郑胜利还在军中还设有近似军令官的职员,统称为法律部分。
各镇用中卫作预备队,前后摆布,四卫配置相称兵力,战时不管受任何便利仇敌的打击,都可有充分兵力停止打击或戍守。在各卫中有刀、盾、弓箭各式兵种,相互共同作战。
碰到重雄师机这些法官更是能够随时上报郑胜利,除了要严格履行军纪外,对都督、将军还起着监督感化。
看到郑胜利严肃刚毅的模样,晓得国姓爷是下定了决定了,底子就由不得他们反对。
导致一开端郑胜利为了水兵陆战队特别建立的藤甲兵。
一手棒子,一手萝卜,郑胜利都将话讲到这个份上,诸将等人也只能无可何如的说道,“末将必当遵参军纪!”
现在最合适对抗马队打击的还是马队,是以郑胜利也曾但愿能采办到大量马匹,可惜南边豢养不出合适的战马,滇马更适合用来做运输马,而不是用来当作战马。
选用福建山区产的藤,用油浸泡,编织成藤甲、盾牌。
这些保镳最首要的任务是庇护其主将,主将亡,而保镳未亡的,斩!
除了能能抵抗矢石、铳弹外,它的浮力大,泅水时都不必耗力拍浮。
郑胜利做了规定,不再准予有亲兵这类环境产生,取之代之的是保镳队。
为了费事,郑胜利直接秉承了明朝军制,建立前、后、左、右、中五军都督府,是主力作战军队。
法官主抓军纪,只是现在郑家军刚建立,很多构造还没有完美,偶然这些军法官们也要兼职参谋、谍报的职责。
郑胜利规定必然的品级的将官就装备必然人数的保镳。
没有马队,金门钢铁产量低的要命,再加上现在地盘少的不幸,独一的一点钢铁都要用来锻造刀剑等兵器,底子就没有多余的铁来打造破钞庞大的铁甲。
兵有了,就该建军了!
如果主帅,大将想剥削军饷之类的,寺人监军实在是没有多大用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