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铁甲军[第1页/共3页]
路易斯但是晓得游击将军就相称于西方的一个团长,那是一个很崇高的职业。
冯世登听到忙说道:“能够,但大将军,这么重的盔甲,士卒穿戴上行动会很不便利的。”
隋唐期间为了对抗突厥马队,参军队遴选出强健力量大的人组建了陌刀军。这些陌刀军身披重甲,挥动着陌刀,的确就像一堵刀山,能够碾杀了统统仇敌。
郑胜利叫人喊来了冯世登,见到他。郑胜利说到:“我需求你找人帮我设想一款盔甲。它上身尽量用全钢板锻造,头盔要带有恶鬼面具,手臂、下半身尽量利用锁子甲,利用斩马刀,一整套盔甲重量尽量节制在30-40公斤间。”
重装步兵的厚重装甲会导致挪动速率的降落和体能耗损的加快,不宜担负追击、窥伺、骚扰等任务,溃败时亦难及时退出疆场。在与马队的作战中仍处于被动职位,对个人要求颇高,若丧失个人上风则不免蒙受致命打击。
清军铁骑硬扛伤亡冲过来近身搏杀,那到时本身的兵士就惨了。
同时速率上的优势,让步兵只能击溃仇敌,不能未能全歼仇敌。
听到是给昆仑奴利用的,冯世登想到那些翻身乌黑,力大非常的家伙,感觉如果是他们来穿戴的话,那应当没题目的。因而说道:“卑职必然会遵循大将军的叮咛,尽快制造出盔甲。”
这些都证明,重装步兵是能够对抗马队的。
最英勇的兵士!这个郑胜利有点兴趣。
郑胜利说道:“路易斯,我信赖你是个聪明人。你跟着我的人去澳门、去东南亚,给我买黑人。我起码需求三千个身强力壮的黑奴。你找齐了,我让你做他们的统领,当游击将军。”
路易斯低头思虑了下,说道:“大抵另有三百多。”
宋朝,因为北方产马地区的丧失,导致宋朝极度贫乏战马,宋朝军队只能不竭加厚兵士的铠甲用于对抗具有大量马队的北方敌国。名将岳飞、韩世忠等,善于带领以铁甲、长枪强弩为首要设备的重步兵,以麋集阵型频频击败金朝马队。
远近相连络,郑胜利一开端觉的这是将来一百年战役中最简朴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战术。
路易斯走畴昔,双手抱起,绕着走了三圈,放下石锁也只是略微喘了口气。
你打击,但仇敌不会站着给你打的。仇敌会埋伏,会迂回打击。
郑胜利在将来的打算中,是火枪兵在前面,火炮营在前面。远的用炮轰,近的用火枪射。
南边不产战马,想用马队对抗清军马队是不成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