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来到大草原[第2页/共3页]
这些古长颈鹿之以是不挑选逃窜,除了劈面前这只矮暴龙的气力并不体味以外,另有别的的启事就是二者间隔比较远,并且鹿群非常庞大,给它们带来的安然感比较高。
这只矮暴龙细心想了想。垂垂回想起了这类植物的名字,应当是一种被后代称作“萨摩麟”的重生代初期食草植物。
躲在乔华后背上的果核被吓得够呛,短促地叫了两声以后,小小的嘴巴内里被灌了很多风出来。果核的两只爪子则紧紧抓在这只矮暴龙背后两根凸起的骨头上。如果不是因为乔华的皮肤够硬的话,这会儿小松鼠锋利的指甲恐怕都要嵌进肉里去了。
衰草连天,满目萧瑟。
他又转头揣摩了一下,不由感到有些后怕。如果艾达当时脑筋一热,把本身扔到了热带戈壁内里,那可就真有得受了。
想在这类处所捉到猎物,的确是一件要命的事情。本身这么大的块头没机遇搞偷袭,只能和猎物在速率上硬拼。
固然面前这些古长颈鹿的脖子还显得比较普通,但它们一向都要反复如许的行动,在环境不竭遴选的过程中,脖子短的古长颈鹿基因被淘汰掉,而长脖子的基因则变得越来越较着。用一种比较奸刁的说法,能够说长颈鹿的脖子是被保存环境硬生生地给拉长的。
可这类安然感却跟着乔华从土坡上面飞奔下来而消逝了。
不但植物,实在人类中也有如许两种人。面对气力未知但看似有些伤害的事物时,一种会持尽早回避的态度,别的一种则保持张望。
固然对本身的速率很有信心,但是乔华一想到本身竟然要在这么要命的热气候内里捕猎,就感到一阵心塞。
当然,也有那种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冲上去再说的家伙。不过这类人极其少见,不是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豪杰,就是自发得是不识时务的傻.逼。
小松鼠果核时不时恹恹地在乔华的后背上叫上一声,表达出来的意义是“该喝水了”。但是目之所及处,底子看不见一处水源,乔华只好偶尔让果核爬到树上摘几颗果子吃。
最后,在眼看着火线那些已经乱了阵脚的古长颈鹿们四散奔逃后,乔华俄然渐渐地减速,放弃了持续追逐。
“吱叽叽――”
实在所谓的“萨摩麟”,是对这类植物的形象产生的一种曲解罢了,究竟上这就是厥后的长颈鹿的先人。
这只浑身惨绿的矮暴龙带着背上的小松鼠,以每小时上百千米的速率爬升而下。如果能在他的身上装上两个滑翔翼的话,这只矮暴龙乃至能够像个鹞子一样飞到天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