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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罗之地府代言人》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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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林杀[第2页/共3页]

说完,夜烁穿上了厚重的皮袄,皮鞭抽响,那一骑,向着草原绝尘而去。

手忙脚乱的在妖兵身上乱摸,只摸出一把匕来,让夜烁愤怒的是,这匕的制作的不是普通的粗糙,一群穷鬼,也就能在草原上耍耍威风,收起匕,夜烁隐没在山林当中,殛毙还在持续上演。

三叔是一名老兵,本来早到了退役纳福的年事,却像一个半大的孩子一样,哭着喊着,抱着李破的大腿死活不罢休。

第二天,作为标兵的三叔履行最后一次缺勤,今后就待在营寨里当个看门老夫就行,却一去不复返。

夜烁最大的奥妙就是他的来源,只是在这随时都会灭亡的天下,那些或有或无的都变的不再首要,直到他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他有了另一个奥妙,不,是杀妖兵。

固然天秦军队听起来很短长,但现在仅仅只要百来人,当年烽火连天,战事严峻,妖人连破数城,天秦军队也是在那场战役中所剩无几,妖人入城,见人就杀,尸横遍野,火光将凉城变成了人间天国,最后在救兵到来今后,凉城被攻陷,击退了凉城来犯的妖人,留下了满城血雨。

看着李破的眼神,夜烁晓得,那虚影只要本身能够看到,今后以后,夜烁冒死的学习各种技能,尽力做一个合格的兵士,只为了能和李破履行更首要的任务,也为了杀人,当然,和李破这些人厮混,成为一个兵痞是究竟。

“石”和“尸”,读音类似,这就是夜烁奶名的由来,石藏,也是尸藏。

天秦军队只剩百来人,而全部凉城,只剩夜烁一人,凉城已亡,他们要做的就是不让本身心亡。 因而他们成为了血域草原中最伤害的职业,标兵,游走在血域草原,刺探妖人的环境,趁便割下一两颗头颅。

李破看着不但傻笑还说胡话的夜烁,一个板栗狠狠的敲在夜烁的头上,恨铁不成钢的说道:“不就杀了一个妖兵吗!至于欢畅成如许?真是丢人现眼。”

山林中的妖兵警戒的张望着,此时天气渐突变黑,不知不觉的,严峻的氛围环绕在众妖兵,一个妖兵小声嘀咕着,转头想要和朋友说话,却现,身后哪另有朋友的身影。

夜烁整整在坟前守了一夜,李破来了几次,毕竟是没有说话,有些事,该经历的总归会经历。

当第二天的阳光顺着地平线晖映在夜烁的脸上,他捧起一把黄土,洋洋洒洒的倾倒在坟头,夜烁回身骑上马匹,最后看了一眼三叔的埋骨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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