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初入逢魔境[第4页/共4页]
他的身材很稳妥,起码哈特是这么觉着的,铁甲搭配战锤,总给人一种放心的感受。
队首的格伦双手攥着战锤,一副不敢粗心的模样。能清楚的感遭到他作为前卫的谨慎,身上套着铁甲,双手也佩带了护手,靴子是厚厚的鹿皮靴,每一脚都在柔嫩的泥土上印下清楚的足迹,然后伴着黏着的声音抽脚,随后踏出下一步。
暮气对于亡灵,就仿佛魔力对于邪术师,负气对于兵士,属于一种特别的能量。固然弗利德没有学过如何利用暮气,不过当他成为亡灵的一刻,脑海中自但是然的明白了该如何用。
不过在秃顶格伦眼中,那就是另一种气象了。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人家连酬谢都给过了,本身不跟畴昔不像话。弗利德只能收回本身摸索的心机,两个箭步,玄色的身影闪电似的蹿到他身边。
为甚么弗利德非要拉着哈特?他一开端也很奇特,不过现在想想,如果哈特是个不错的武者不就都能处理了么?
丛林的地盘很软,因为落叶的干系,踩上去老是收回沙沙的声音。或许之前下过雨吧,丛林里落叶很多,部分处所另有水坑。氛围里漂泊着微凉且潮湿的氛围,带着草木植物特有的清爽的味道。
弗利德晓得这里是修道院,是因为每个修道院门口都会摆着两尊天使的雕像,有钱的用黄金或者钻石,没钱的用石雕,如果连石雕也用不起,本身拿木头雕一个也能够。
不过这些对于哈特而言没有甚么吸引力,毕竟山里也有丛林,哈特每天都要上山,走的多了,只觉着风景千篇一概。就连广为好评的丛林中的清爽氛围,哈特都觉着比山上的要浑浊一些。
既然拿了钱,承担呼应的风险也是天然的。弗利德可没有天真到觉着本身能够躲在步队后排。
它是红色而不是玄色,并且还没有完整凝固,这申明这血很新奇。比来才有猎物被拖出来过。
这把剑是弗利德用“暮气”缔造出来的,能力天然是微弱。固然会对身材的“暮气”略有耗损,不过能够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