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挑衅的人[第2页/共4页]
柳清云思前想后,清秀的眉皱了又皱。
那带头的公子恰是都城第二大布庄王家的三少爷王平之。平时游手好闲,竟爱跟些猪朋狗友瞎混。
茶社里的茶客们本就是跟着柳清云而来的,现在看到她跟人家的争论,更是兴头起来,纷繁看着这边的好戏。
“哟,我说谁呢,这不是我们的小郡主么?如何,明天出门没带仆人丫头?”王平之看了她四周,肯定明天她单身一人,便一屁股坐在柳清云劈面。哼,一小我出门那就更好欺负了。
一听这话王平之气得将茶具重重的敲在桌上,怒眼看向柳清云,“小郡主,做人别太放肆,还是守本分点的好,谨慎哪天夜里碰鬼了可别怪王某没提示。”
前次他看中了块玉,明显是适于男人配戴的饰品,成果这霸道的女人硬是叫人抢了那玉丢下钱就跑。害得他带着仆人追了两条街也没追上,还在大街上疯跑让很多朋友及闺秀看了去,丢了莫大的面子。
没错,柳清云确切是一脸苦脑。并且是盯着羊毫苦脑,早晓得学羊毫有效的话当初她就该跟爷爷学了。如果真的用这笔写的话定会笑掉人家大牙,但是用圆珠笔写的话又怕等下茶客们看不到。
在内心偷笑了一把,王平之面上去装得很安静,“好,这但是你说的,可别忏悔。”
“柳清云,我奉告你,别给脸不要脸…….狗急了也会….”
阿谁小郡主身上仿佛就有火焰图案,和她身上的一模一样的火焰图案,不同在于她的是纹上去的,而小郡主的是天生的。当初柳氏就是因为这个图案误觉得她就是小郡主来着。莫非小郡主就是她要找的人?
还是用圆珠笔写吧,被人家笑还不如你们看不到的好,尽量把字写大点就行了。因而柳清云从背包里拿出圆珠笔便在纸上写了起来。一份交给了茶馆掌柜,一份没有答案的交给了王平之。
一小我若要在大众场合脱光光,那大众场合就是澡堂或是泅水的时候。只是这当代仿佛没有澡堂吧,更别说泅水了。沐浴在当代来讲算是很私密的事情,有哪小我会到大众澡堂沐浴呢!
只是半晌的时候竟让柳清云捕获到了他皮肤上的一处红印,但因为时候太快,也就是看到了捕风捉影的一眼,那是甚么形状来着,像山岳,像胡蝶或是像火焰?一块红色的印子,没错,她确信那是红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