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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得意无尽欢》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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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刺杀[第1页/共4页]

吴尽欢抬头而笑,说道:“我是中国人。”

“不消了。”小护士摆摆手,说道:“我叫杰西卡。你呢?”

在一楼大厅的前台,他看向内里的小护士,问道:“护士蜜斯,叨教这四周有饭店吗?”

克莱斯特?杰弗森!杀手与老者对视半晌,蓦地把手中枪抬起,对准老者的脑袋,便要扣动扳机。

护士也规矩性的向他点点头。

当他走到电梯间的时候,正看到一扇电梯门要封闭,他急走了两步,把封闭到只剩下一条缝的电梯门又重新摁开。

吴尽欢微微眯缝起眼睛,透过电梯钢板门的反光,不留陈迹地留意站于本身背后的那两小我。

他走了出来,向站在内里的两名男人含笑点下头,按下他病房地点的第六楼。

另一名冲进病房里的杀手举目一瞧,只见病房的正中心放着一张大号的病床,此时病床上正坐着一名白发苍苍的老者。

顺着走廊走了七八米,来到分岔口,他身子依托着墙壁,探头向分岔口那边的走廊张望一眼,正看到两名手持动手枪的本国大汉在往一间病房走畴昔,而在他俩的身后,还横七竖八的躺着好几具尸身。

恰在这时,两名杀手四周的一扇病房门被推开,从内里冲出来两名黑衣保镳。

尸身的一只脚刚好挡住电梯门,电梯门开开合合,就是关不拢。

这是吴尽欢多年来养成的风俗。就算他杀死一百小我,在做尸检的时候,警方也只会认定存在一百个杀人凶手,而不会认定这是同一人所为。

“本年休假的时候我还去过中国旅游呢。”

两名杀手相互对视一眼,此中一人留在走廊中,另一人快步向病房内冲了畴昔。

见状,吴尽欢下认识地摸向裤兜口袋,不过现在他的裤兜里没有笔,他的双指捏住了银行卡。

那名本国大汉已把大半的手都伸进花束当中,而吴尽欢插进裤兜里的手也要渐渐抽出来,恰在这时,跟着叮的一声响,上升中的电梯停了下来,跟着电梯门翻开,从内里走出去一名推车的护士。

吴尽欢翻了翻白眼,如果是在中国,四点多已经有豆浆、油条、豆腐脑能够吃了。在中国住风俗了,再到伦敦,还真的很不适应。他又问道:“病院里有食堂吗?”

站于他身后的两人,都是穿戴白衬衫,黑西裤,西装上衣随便地搭在胳膊上,手里还各拿着一捧鲜花,看起来,像是来病院里看望病人的,但吴尽欢能感遭到,他二人身上都带着一股子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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