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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梦花都》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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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才子骆宾王[第1页/共4页]

高枫不冷不热的道:“骆宾王的大才,鄙人久仰。”

骆宾王看看高枫的秃顶,眸子子转了转,诡秘的笑道:“本日,我做宝塔诗一首,以飨众位兄台的美意。”

不得不承认,这故乡伙是有很有一套的!

宝塔诗是前人兴之所至的游戏之作,但是非常磨练墨客的才情,逐行增字货减字,并且还要压韵。

程咬金这才想起,这个酒是有仆人,难堪的笑了两声以后道:“犬子和公主前几日生了个儿子,我找了袁天罡阿谁老牛鼻子给孩子算命。我约他在这里见面。”

舞台上的杂耍演出结束,几个妖媚的波斯舞娘,扭动腰肢跳着妖娆的胡旋舞。

人生七十古来稀,前人朽迈的速率远远超越了二十一世纪的当代人,三国时候魏文帝曹丕方才三十就以老夫自居,哀叹“齿危发颓,老之将至”。而在二十一世纪,绝大部分的三十岁的年青人,都才方才毕业没几年,正在为屋子车子斗争,冒死攒钱筹办娶媳妇呢!

武媚娘在汗青上真的是做了天子,千古独一的女天子武则天!

骆宾王鼻孔冲天,嘲笑道:“公然是胡人习性,不知中原礼节。”

大唐建立以后,程咬金历经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武周,非论风云如何变幻,仍然能全福全寿的故乡伙,那就是个妖孽啊!

高枫循名誉去,又是刚才阿谁张口杜口“胡狗”的文士,这家伙约莫三十岁,宽袍大袖的儒生打扮,长的也算不错,只是脸上有些麻子。

好吧,程咬金做甚么事儿仿佛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如果他能循规蹈矩,那就不是程咬金了。

程处亮年青气盛,端起酒碗就想表示本身将门虎子的慷慨豪放,看不惯高枫和老爹程咬金小口的抿,猛的一大口灌下去,当时就呛的直咳嗽。

高枫思考半晌,笑着道:“本来是程驸马,失敬失敬!来,坐下喝三杯如何?”

程咬金鬓发如雪,却精力矍铄,一双虎目炯炯有神。高枫看他一头白发,觉得他应当是七老八十了。程咬金自报家门以后,才晓得实际上他此时才方才五十五岁。如果遵循二十一世纪结合国制定的六十岁才算白叟的标准,他只能算是其中年人。

程咬金哈哈大笑:“如果换了别人,天然分歧适在这个搂着娘们喝花酒的处所。呵呵,在这里见袁天罡阿谁神棍再安妥不过了。”

骆宾王手不加点,半晌之间一蹴而就,世人看过以后哄堂大笑。

世人纷繁拥戴,只要程咬金不觉得然的鼻子哼了一声,持续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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