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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之暗杀之王》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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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火妖的丽娜[第1页/共3页]

夜空听德曼说过,酒馆是佣兵们的天国,因为长年过着朝不保夕的糊口,压力必定极大,在这类环境下,为了不让本身堕入疯魔,那么他们就需求宣泄,而酒馆供应的特别办事对佣兵们来讲无疑是最好的舒缓剂,当然最首要的,这里能会聚各种形形色色的人,是因为这里发卖的谍报,而不是特别办事。

最首要的就是她的胸前,就是艾雪儿装上棉花,和她比明显都小了些许........

目光环聚一圈,几百米的大厅多是彪形大汉四周懒惰的坐着,聊着天,也有一些独行者占有着某个角落,温馨的咀嚼着桌子前的朗姆酒,旅店内,到处交叉着穿戴透露,身材惹火的兔女郎,不管那些佣兵们如何的污言秽语,她们始终淡淡一笑,直到有人把钱塞进她们胸前,那么她们就会和那些佣兵,往酒馆最内里走去。

而夜空却全然不知,仅仅一个坐姿,和他的手指,不敢看对方,竟然就出售了他的行迹。

一进酒馆,如同进入了别的一个六合,嚷嚷声,口哨声,唾骂,各种不堪入耳的话,传到了夜空耳朵里,吵杂的几近让他耳朵有些长久的失灵,斗笠下的夜空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夜空把马存放在城外,因为城内是不答应骑马的,进了城夜空脑海里清楚的闪现出了,舆图上所标记的酒馆,前行而去,直到到了火妖酒馆,夜空嘴角才勾起一个弧度,走了出来。

“你这该死的家伙,丽娜昨夜陪我睡得好不好?”

要晓得,贵族们或者那些有气力的人,他们都有本身的谍报来源,或者都是构造的潜伏客户,底子不消像内里这些浅显佣兵等在这里,而面前这青年坐在这里显得是那么格格不入,如果丽娜不重视他,那才奇特了。

“丽娜,我昨夜和你来了十次,你明天竟然还是还是起床?”

丽娜对于旁人的调笑,一点也不介怀,脸上闪现出职业性的浅笑,走过一张张桌子前,收走了他们放在桌子上的纸条,但是让夜空奇特的是,常常那些佣兵们一见到兔女郎过来,少不得摸上两把占占便宜,而对于这个丽娜,世人只是占占嘴上便宜,没有一小我敢伸手的。

玫瑰镇,又被称作是花的陆地,远远不是间隔这里四十千米的乌达镇可对比的,这里光是贸易街就是数十条,是曼莎治下最敷裕的镇子之一,只因为这里泥土特别,能够赡养一种名为玫瑰的花种,而这类花,芳香,妖烧,却又带着刺,崇高,却不失高雅,是以深受全部大陆贵族们的追捧,而玫瑰镇的繁华,也因为此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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