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集 百兽之王[第1页/共6页]
我看了看天气,说道:“另有一个多小时,太阳就要落山了。我们必须在入夜之前达到潞王陵。”凤凰山这一带已经被开辟成了丛林公园,四周很远的处所都没有野生修建物,除了阿谁被高墙环绕的潞王陵以外。我真的想不出有甚么处所能够安然的让我们度过黑夜。
我正说着呢。就见区翔“呼啦”一下把大狙端了起来,喝道:“有狼!”这句话把我们大师都吓了一跳,我心说如何还真来狼了?停下脚步,顺着区翔的枪管一看。并没有甚么狼啊,看了看区翔也没有开枪,就问道:“甚么狼?在那里?”
狼固然是食肉的猛兽,但是因为狼的躯体普通较小,碰到我们如许的具有枪支的小队人马,三五只狼是构不成威胁的。但是如果我们遭受的是一大群狼,那可就另当别论了。狼群的可骇我是早有耳闻的,金庸大侠在《书剑恩仇录》内里写道狼群的时候,曾经说过天山双鹰那样武功高绝的武林遗老,也被狼群吓得爬到了树上去。如果说武侠小说是文人骚客的无稽之谈的话,那么当年的拿破仑雄师倒是实在的写照了,那只由数万人构成的全部武装的雄师,在与狼群的决斗当中,竟然以三比一的阵亡比例惨败,就义了拿破仑最后一点霸主本钱。
静儿转头狠狠的瞪了一眼区翔,低声骂道:“你真是个乌鸦嘴,说甚么来甚么!”区翔都哭了,投降道:“我错了行不可?今后我只说功德情不说好事情……要不我让你顿时捡一个大金疙瘩好不好?”
最要命的,是它们有狼王。一群乌合之众的粉碎才气,跟划一范围的犯法个人是没体例比的。狼群一旦具有雪狼王,那么这群狼的战役力就立即晋升好几个台阶。
我细心一看,可不是么,猛虎和狼群仿佛都没重视到我们几小我,反而把各自的重视力都投到了对方的身上。我是写小说的人,当然很快就发明了它们相互之间的敌意非常浓厚。那种相互敌对的氛围,映照得全部氛围当中都弥散着一股浓浓的火药味,仿佛随时都要爆炸一样。
但是我们面前的这个大师伙,身长几近有四米!体重不到500公斤也差未几!如许一个庞然大物就摆在我们的面前,并且还是蹲坐着,带给人的内心震惊的确是难以言表。这家伙较着比我们这些直立行走的人还高大的多,向我如许的中等身材,能够要伸长了手臂,才气摸到它的下巴。它满身高低长满了黄黑相间的斑纹,脑门上顶着一个威风霸气的“王”字,四肢细弱健壮,爪子几近比碗口还大了不止一圈。颀长的虎尾随随便便的甩在身后,很有几分气定神闲的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