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节 感动[第3页/共3页]
“大哥哥,我不是本身吃……我妈妈明天生日,这是我攒的钱,我听同窗说这里的猪蹄很甘旨,想给我敬爱的妈妈尝一尝……”
林秋白可不想让小女孩的家庭是以背负更大的压力。
“高大,闪闪发光,男神!”
“去那边的超市买四个猪蹄,想给妈妈吃甚么买甚么,只要买原质料,我给你做好带归去。”
这是美食店的魅力,也是林秋白的魅力,令人痴迷。
如果小女孩执意要吃猪蹄,那只会在她本就宽裕的家道上雪上添霜。小孩子便宜力不敷,很多小孩爱吃肯德基、麦当劳,吃多了几次,便念念不忘,乃至哭着喊着求着都要去吃肯德基。
固然说体系供应的食材味道要更好,在店内趁热吃美食味道更棒,但对于小女孩的母亲来讲,这一份美食就算味同嚼蜡,她也会打动得泪流满面。
苏哲含着金钥匙出世,一辈子顺风顺水,并不懂林秋白深层次的考虑。他看到林秋白不耐烦的摆手赶人,很有些恼火。仿佛这林秋白是势利的奸商。
“为甚么要赶她走?我来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