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赴会壶山[第1页/共4页]
“故交江海别,几度隔山川。临安别后数十年,愚兄不如当初,垂老迈矣了。”中年人行礼。
毛毛细雨虽打不湿衣裳,潮湿的滋味还是难以忍耐。
九万一言不,也未上前。
转眼间,甄传庭走出老远,手里的藜杖在石头上用力敲了敲,哼道:“十四冲弱不如我这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说出去怕要贻笑风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快点跟上来,山中迷了路,寻食的大虫出来可就不妙了。”
“我倒老了很多,麻兄还不见得嘛。”
“休要胡言乱语。”甄传庭在大石块上坐下来,微微敞开衣衿,取一方汗巾一边擦拭,一边看向山下的人,催促道:“快点,再快点。”
“我晓得错了,王师口下包涵。”元灵均一口肝火憋在心头,悄悄扎甄传庭的小人。
“麻兄,迩来可好啊。”甄传庭对中年人抗力。
元灵均挥挥拳头,以示不满,九万庇护摆布,戋戋大花猫如何近得了身。元灵均大步向前,姿势仿佛是登顶赏景的游子墨客,时不时看看早生的春花,再或是折一条刚抽芽的嫩枝把玩。但是,人间哪有她如许一脸怨相的踏春墨客,只到了半山腰就累得吭哧吭哧,满头是汗。
元灵均初来封国时,常和巴陵的裘马少年混在一处,游戏市坊,斗鸡走马,厥后年纪稍长,不再范围巴陵一地,到了更加宽广的六合,纵歌天涯,交友侠士,过的是绮筵玉食、美人偎膝的舒畅人生。至今为止,能与她相较一二的恐怕也没有几人。
“别管她,让她本身上来。”
山雨停歇,君臣三人终究踏上了壶山颠峰。
元灵均仿佛对那些蘑菇非常感兴趣,在两人说话的间隙又折归去察看,甄传庭见她到处乱跑,一点也不把把此行当回事,头疼地蹙着眉,招手表示她过来。
“一览众山、江河,都比不过我的手指。”元灵均伸出大拇指比划,让九万来看。
“住在山尖上?!对对,鄙人便是住在山尖上的居士麻芳。”
元灵均“咦”了一声。
绿荫稠密,清荣峻茂,雾气满盈山顶,模糊还能瞥见山下有江河一脉铺展,浩渺豁达。壶山之名的由来不是因为山的形状肖似水壶,而是波澜壮阔的江河一起南下,像倾水而出的铜壶。
循声看去,在他们来时的山径上,一人自雾茫茫处走来。
内侍仓促赶来禀告:“主君,王师府的家僮入宫了。”
这里有一座搭建起来的简易草庐,他们竟没有觉,元灵均四周瞅着,内里的几席茶具一应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