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4页/共4页]
怜雁不晓得这府中其别人作何想,但就连她一个入府不过三月余的灶下婢也晓得,陶氏甚不得赵彦清待见。俗言还道小别胜新婚,何况赵彦清如许离家四年的,谁知他不过返来两三日,便同陶氏闹僵了,而后没再踏入正房半步,不是去安国公处侍疾,便是宿在书房。
她是个实诚的性子,喜怒都在脸上,也不是家生子,八岁那年被买出去,就因为性子不讨喜,过了四年还是在厨房打杂。因四喜就站在怜雁身边不远,怜雁自是听到了,她也习觉得常,只作没闻声,独自往灶里塞柴火。
怜雁与杜若非常相处得来。因为签活契的丫环不会如签死契的那样满脑筋想着如何把别人踩下去本身往上升,怜雁也喜好同这类人订交,且杜若待人宽和,起先怜雁刚来时没少帮她,是以二人便相好了。
怜雁向常武告别往大厨房归去后,常武的同胞哥哥常文正巧走过来,他们兄弟俩都是赵彦清的贴身小厮。常文见常武看着怜雁的倩影笑吟吟的,问道:“甚么事儿啊,这么高兴?看上人家了?”
“不会不会,”常武忙点头摆手,“怜雁mm这俏脸儿,任谁看了一眼都不会忘的。”
怜雁自不信一个陪房能晓朝中政事,底下人不过是看着主子的脸度日,由此可见,张婆子有这番谈吐,必是因陶氏言行举止里透出来这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