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下最近的感想。[第3页/共3页]
只要跟你身份划一,或者比你低等的人,你才有资格讲端方、*律。跟权势绝对超出在你之上的人,去谈端方,我感觉是无用的。
别的再弥补一个,“哥哥”这个叠词,呈现在古言里,大师会不会感觉很当代化,有点违和?不过,《水浒传》里都是这么叫的。
至于妾室能不能跟家主和嫡妻一块儿用饭,没有律法明白规定说“不能”,我以为“能”,那么我还从红楼梦里去挖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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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以妾为妻”,精确是说,官员的老婆归天了,或者和离了,他将妾室扶正为正妻,写上了族谱,这才叫“以妾为妻”,是要受刑的,法律是不准的。
行文至今,有些内心话想跟姐妹们分享。
说实在话,这个不算。
第一,说一说内宅女眷与外男。曹广谱住到了陆家,陆其钧的小妾和女儿们出来相见,被视为“不端方”,我并不是很认同。
至于“宠妾灭妻”,我临时还没有查到这个词的来源,姐妹们谁晓得它出处在那里,求奉告我。
在红楼梦第四十九回开端,一群姊妹们在一起玩,俄然仆妇来讲,“家里来了很多亲戚”,大师都去王夫人的上房认亲。
至于女眷跟亲戚朋友家的外男能不能会面,临时我还没有查到详细质料说“不能”的,那么我从就举个“能”的例子。
《乱世芳华》,我对它的定位是带着玄学金手指的宅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