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点击功能呼出

下一页

A-
默认
A+
护眼
默认
日间
夜间
上下滑动
左右翻页
上下翻页
《民国大文豪》 1/1
上一页 设置 下一页

第八十章 蜚声世界[第2页/共3页]

比如,后代的演员,为甚么都喜好往好莱坞扎堆?

还没等林子轩反应过来,记者们的发问就劈面而来。

自古文人相轻,就有人看不惯别人的好。

如此盘曲古怪的官司,几近能够当作故事来看了,特别是最后用放电影的体例找出本相,在读者看来有点看《包公案》的意味。

只是如此一来,林子轩就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

“几近有一年多,他没有消逝掉从上海带来的才子必有‘红袖添香夜读书’的艳福的思惟,好轻易才给我们骂掉了。”

这就是二十年代中国的文坛,鱼龙稠浊,良莠不齐。

货色里有有声电影机等设备,这但是要轻拿轻放的贵重物品。

1917年,他到北京大学任法科预科传授,并参与《新青年》杂志的编辑事情,主动投身文学反动,反对白话文,倡导口语文。

看起来很势利,倒是真正的实际。

穿越以后,林子轩也算是经历过大阵仗的人物,在长久的错愕后,他很天然的对着记者挥※,了挥手,暴露浅笑,趁便简短而公式化的答复了记者的发问。

这申明出国镀金的首要性。

在十几分钟的喧闹后,他们才脱身而出。

记者探听到林子轩所搭乘的邮轮,预算了时候,在船埠上等待,获得第一手的消息素材。

不过他曾经是鸳鸯胡蝶派作家的事情算是个污点,遭到新文学一派的讽刺。

在民国期间有个成心机的人物,叫做刘半侬,江苏江阴人。

他们带返来的货色有人会送到船埠,周剑允不放心,就和道格拉斯前去盯着这件事。

另有人感觉林子轩丢弃了传统文明,写的文章直白无趣,毫无文采可言,这就是接管西方教诲的恶果。

他还没有搞清楚状况,不晓得海内言论的偏向,不过仿佛有点题目。

林子轩如果不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友,胡拾也不会出声支撑他,这就是无所不在的圈子。

这是鲁讯厥后的说法。

毕竟,之前还没有中国人写的小说活着界上获得如此赞誉过,当然这是指还活着的作者。

如果说没去美国之前,林子轩是新诗奠定者,在海内文坛很驰名誉,现在他则有了天下级文学家的光环,没看连美国人都追捧林子轩么?

这一次,他的《乱世才子》在美国热销,又博得《白叟与海》的版权,天然在海内文坛引发激烈的反应。

上一页 设置 下一页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pre
play
next
close
返回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