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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圣之剑》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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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佣兵[第2页/共3页]

“这位是新插手的队友吗?”一名漂亮的金发男人浅笑着问道。

当然了,佣兵们气力分歧,详细任务和酬谢也截然分歧。

不过,格兰蒂公然是一诺令媛。

黑铁级佣兵在此次任务中所能做的,也就是拉网式搜刮尸身罢了,实在换些老百姓来都能做。

根基上,走进屋内的佣兵都戴着青铜色,乃至是银色的徽章,而格兰蒂这时也已经把她作为白银级佣兵的标记……挂在了大氅的胸前,仿佛一枚胸针似的。

因而这位贩子便来到必金城,公布了大型任务。

“不是不感兴趣,只是现在听来也没甚么用吧?”洛明在心中答复道。

那,就和他组分解一个佣兵小队,以佣兵小队的名义个人去接任务便可。

一天他俄然想起祖上曾经出太小贵族,只是那位先人喜好到处探险,最掉队入四周的迷雾丛林中,一去不复返。

不消说,这类任务伤害性低下,天然也没有多少酬谢,只要发明尸身的那一小我才能够多领一笔赏金,但洛明没有赌这运气的意义。

说实话,洛明对这个打算的冲突也未几,他又不是故意机洁癖。

格兰蒂若无其事地说出了很可骇的话语来,听起来倒也不像是吹嘘,此中有些信息很让人在乎,不过洛明还没有那么八卦,听听也就算了,不至于再三诘问。

“嗯,这位是洛明,我的朋友,刚构成了小队,气力比起我来也绝对不差。”说着,格兰蒂还拍了拍洛明的肩膀。

“嗯?”格兰蒂迷惑地看向那边,“如何了?”

而青铜级佣兵,乃至更强的白银级佣兵就要担当起对于迷雾丛林中魔兽的任务,更伤害,但酬谢也相称丰富――格兰蒂拿到的定金就有两枚金币,事成以后少说会再付十枚,这笔钱纯真用来在旅店用饭留宿的话够花半年。

只要循分守己,很多小贵族也不会回绝一名身怀不错武力的前佣兵定居。

“这个天下对于赃官贪吏,可向来都是剁手起步吊死拉倒呢,当然几枚铜币还算不上就是了。

目前大陆的安稳只是临时的,说不定过一二十年就会战役复兴,当时你我同心合力,在人间搞出一番大奇迹来……”

一个约莫二十多岁的青年走上前来,盯着洛明胸前的徽章,撇了撇嘴。

瞥见格兰蒂,大叔便热忱地打了声号召,但瞥见坐在格兰蒂身边的洛明,便暴露了有些迷惑的神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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